项目概况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新木桥村、坚强村及凤溪居委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展示中心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31204-1118
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新木桥村、坚强村及凤溪居委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展示中心装修工程
预算编号: 1823-53100111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5419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5419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471124.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新木桥村、坚强村及凤溪居委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展示中心装修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419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主要对场地内主楼、接待室、医务室、卫生间房屋内部墙地面、天棚等部位进行装饰装修及水电改造,增加室外围墙等改造。
合同履约期限: 10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并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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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新街318号
联系方式:021-59795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
联系方式:19921137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得立
电 话:19921137687
附件信息:
公区装饰工程(2).zip
32.7M
华新装修.ZBQD
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