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第38届香港国际旅游展览会横琴展馆搭建等服务的自主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7
公告正文
各相关供应商:
  本局现就“第38届香港国际旅游展览会横琴展馆搭建等服务”采购向社会公开发出邀请,欢迎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具体事宜
  (一)项目名称:第38届香港国际旅游展览会横琴展馆搭建等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报价上限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当无效文件处理)。
  (三)评选办法:本项目按照我局“综合评分法”评选。
  (四)项目详情
  1.简介:本局将组织5家以上横琴本地文旅企业共同参展第38届香港国际旅游展览会,现需采购横琴展馆的搭建、管理等服务。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具体以第38届香港国际旅游展览会结束时间为准);
  3.横琴展位信息:面积为72平方米,尺寸为6米*12米,四边开。
  (五)采购需求:
  1.展馆搭建及撤展:按照本局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搭建,包括各项搭建材料设备的制作租赁运输,完成各项报审和搭建工作。
  2.展馆日常管理:保障展馆电力和清洁,至少两名前台服务人员。
  3.必要的物料运输:包括横琴文旅宣传品等各项必要的物料,运输至展馆。
  4.展馆必要的项目:本局接待台、6个企业接待台及椅子、储物室、大型LED显示屏及播放器。
  (六)相关说明:
  1.所有搭建项目必须按照展会规定进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本局保留对展馆设计修改的权利,中标单位需按照本局要求修改设计稿直至定稿;
  3.展馆设计及相关图片版权归本局所有;
  4.投标单位需提供设计的平面图、各立面图、3D效果图;
  5.投标单位报价为服务总价;
  6.投标单位报价包括了所有与主办或相关单位的接电费用、本局展馆的用电费用、进场费、管理费、其他杂费项目及与搭建管理相关的各项费用。
  二、评审因素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详见综合评分表。评价指标及权重:
评价指标
指标权重
技术部分
40
商务部分
30
经济价格
30
合计
100

  2.说明:
  (1)将所有商务技术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价得分。
  (2)经济价格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指标权重×100。
  (3)上述公式中的“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评审价格,其价格分为满分。上述公式中的“投标报价”是指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
  (4)投标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经济价格标得分
  3.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40分)
评审内容
分项分值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项目实施方案
30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价: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完整、合理、可操作性高,工作进度安排把握较好,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得[21-30]分。
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较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有工作进度安排,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得[11-20]分。
3.其余情况酌情得[0-10]分。
履约承诺书
10分
根据投标人的应邀售后承诺书进行评分:
1.承诺的内容全面,可行性强;承诺的项目完成期、进度保障措施等方面满足采购要求,得[6-10]分。
2.其余情况酌情得[0-5]分。
商务部分(30分)
评审内容
分项分值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
15分
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介绍和成员简历进行评价:
1.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充足,技术实力较强,人员结构规范较合理,管理机制运行能力较强,得[11-15]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基本满足采购方要求,技术实力较好,人员结构规范较好,管理机制运行能力较好,得[6-10]分。
3.其余情况酌情得[0-5]分。
同类业绩
15分
投标人2019年以来完成过大型展会的展馆搭建管理、大型活动相关业绩的,每提供1项业绩合同得3分,最高得15分。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经济价格部分(30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注:如“总分”相同,报价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三、报价资料清单(注:需打印并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整理放置)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对公银行账户信息;
  (三)上一年度或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应邀售后承诺书(无固定格式,请“应邀”单位制定);
  (七)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介绍;
  (八)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合同书);
  (九)报价单
  1.针对我局提供的“采购需求”作出报价,请根据相关经验、本次项目内容细化报价单;
  2.总费用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差旅费、为完成服务产生的必要其他费用、税费;
  3.本项目的总报价形式为“总价包干”;
  4.报价单由“应邀”单位制定(注:无固定样式),一式一份(需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必须加盖公章。
  四、报价资料有效送达的要求
  (一)报价资料放入一个信封,密封,封面写:xxx公司参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参展第38届香港国际旅游展览会服务”采购的报价资料;
  (二)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18:00,以邮寄方式递交报价资料的投标人,须承担邮递迟误或遗失的风险,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异议;
  (三)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1号楼3楼经济发展局文旅会展商贸处316室,电话:0756-8938940。
  注:纸质文件模糊不清、报价错乱或没按要求办理的,视同无效资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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