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K47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施工机械设备车辆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岩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浩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K474+
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施工机械设备车辆租赁询
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3-ZBDL-145/2023-XB-DT-15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K47
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施工机械设备车辆租赁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6万元,招标人
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
(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K47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
组织调改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主要工作内容为交通组织调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
K47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施工机械设备车辆
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K
47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施工机械设备车辆租
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不得少于采购范围备注台数。如
为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不少于采购范围备注台数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
件或购车发票复印件或车辆保险单复印件或购车合同复印件,如为供应商租赁
的,须提共不少于采购范围备注台数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及
租赁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显示供应商相应信息。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指供货截止期限为2020年8月1
日至响应截止日)内,供应商成功累计完成过类似于本项目械设备车辆租赁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1
个或多个机械设备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清单内容必须包含“4T小货车、9.6m
货车、13m 货车、12T 自卸吊、120
型挖掘机、打桩机、除线机、10m³水车、摊铺机、胶轮压路机、双钢轮压路机
夕 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设备)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
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
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
(7)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
汇总至一个文档发送至lnxinda2021@163.com, 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名称+
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机械设备车辆租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④采购文件费
汇款凭证、填写完整的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⑤“被授权人与供
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
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
(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对公账户付款: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银行账号:2105011
088800000045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
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
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采购范围:
对以下设备进行租赁
序号细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台数)
1 货车4T台班1040 8台
2货车9.6m 台班130 1台
3 货车13m 台班100 1台
4 自卸吊12T台班130 1台
5 挖掘机120型台班130 1台
6 打桩机/台班10 1台
7 除线机/台班130 1台
8水车10m³台班100 1台
9
摊铺机/台班10 1台
10 胶轮压路机16T台班10 1台
11双钢轮压路机16T台班10 1台
*各项机械设备车辆工作时间以甲方施工时间安排为准。本次采购划分为1
个合同包。
2、服务期限: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3、服务地点:辽宁省锦州市(京哈高速K474+700~K504+600),具体以采购人
通知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系人:赵岩
电 话:159400203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 钟浩
电 话: 024-83738600
电子邮件: lnxinda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加片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
报名时间
备注

注:本表格需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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