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513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土建工程第1、3标段施工修改公告
2017-03-3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5/9 9: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5/3 23:59:59
G5513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土建工程第1、3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5513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简称“长益扩容”)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6】2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自筹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宁乡县和益阳市赫山区境内,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公路标准建设,全长50.284公里,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本次招标范围为长益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共2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6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中的从业单位,已申领湖南省交通电子招投标CA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获得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对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的奖励;对最近3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最近第一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级的投标人,可在下一信用评价期限内给予一次投标中增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的奖励,不重复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总数量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1](即利益相关企业),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可投标段的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评标,详见附件3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 (见本招标公告正文上方)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交通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dzztb.hnjt.gov.cn/)中,按类别报名,并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购买)后,在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在IE中打开此网页 (http://dzztb.hnjt.gov.cn/hnjthy/Download/G5513长益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第1、3标段图纸.rar) 下载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电子版图纸每个类别售价人民币3000元(工本费),具有2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套数的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费用一次性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以招标执行机构指定帐号到帐时间为准)至招标执行机构账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长益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部
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行号402551089005)
账 号:800811100117741000120002
开户行电话:0731-89776900 (13875875377) 联系人:蔡 璐
5.4投标人应及时在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形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湖南省交通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本招标公告正文上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盘备份)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随机分配标段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自收到评审结果3日内在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收到异议或者收到异议并已作出答复的,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
7.2招标人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先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分配具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投标人的标段号,再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nsggzy.com)上发布,公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结束。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随机分配标段办法
附件4:项目建设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长益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68号
邮 编: 410217
电 话: 13786260618 0731-89808352
传 真: 0731-89808352
联 系 人: 王先生
2017年 3 月 30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注: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彩色扫描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彩色扫描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2、若投标人不具备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则必须进行专业分包。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对投标人(分包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表2 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0万元 |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表3 业绩最低要求
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 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土建工程 (路基、桥梁) |
土建Ⅰ类 |
1 |
K0+000~K4+300 |
4.3KM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改线)、桥梁工程(特大桥、一般大中小桥梁、钢混组合结构梁)、交安工程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及以上 |
1、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交工1个5公里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工程(指路基、桥梁工程一起招标的工程)合同段; 2、最近10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10年): 交工过1座公路钢混组合结构桥梁(不含人行天桥)或1座公路钢结构桥梁的施工(不含人行天桥)。 |
3 |
K10+909.5~K20+299 |
9.39km |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招标工程类别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或多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仅对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序号前2位进行评审。
3、投标人发布在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的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3(招标公告附件表3业绩最低要求)的规定。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作为证明材料(若交工验收证书的主要工程量信息不能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信息时,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分包业绩证明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出具。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或分包人施工。
6、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具体日期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合同专用条款第18.3款规定。
7、业绩以合同结算价为准。合同结算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8、 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9、 投标人若具备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还必须满足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交工过1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合同段的业绩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且投标人在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必须按上述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否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且分包人也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在《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分包人在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必须按上述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
表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即利益相关企业),[②]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16)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17)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18)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注:
1.第(11)、(12)、(13)、(16)项以最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2.若在随机分配标段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第(15)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投标并取消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第(15)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投标。
表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招标工程类别 |
职 位 |
职 称 |
建造师证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人员数量(人) |
土建I类 |
项目经理 |
中级职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
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
1 |
项目经理(备选) |
中级职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
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
|
|
总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③] |
/ |
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
1 |
|
总工程师(备选) |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 |
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若投标人可投2个标段,则必须提供备选人员,且人员不得重复。
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对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核查,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安监发[2016]65号。
附件2 评标办法
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④]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b.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工程类别与开标工程类别一致;
c.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否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程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的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给招标执行机构查验,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电子版中。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含保险)。
c.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d.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封面所列标段一致。
e.投标函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一致。
f.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g.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否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3)投标人填写了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和表5.4))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规定;
(4)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4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规定;
(7)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在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中已经进行核实,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http://218.76.40.80:9000/hnxyfw)发布的信息相符,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 0 分;
(2)项目管理机构: 0 分;
(3)投标报价: 99 分;
(4)其他评分因素:信用评价:1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理论成本价=(招标人最高限价×60%+未被当场宣布废标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40%)×0.88(如果参与理论成本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理论成本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限价×0.5+评标价平均值×0.5)×(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2%、3%、4%、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 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 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0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0分;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99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计算评标价得分);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分
信用等级评分表
年度 得分 信用等级 |
最近第一年 |
最近第二年 |
最近第三年 |
AA |
0.5 |
0.3 |
0.2 |
A |
0.3 |
0.2 |
0.1 |
B、C |
0 |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施工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当年在我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⑤]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3:随机分配标段办法
一、随机分配标段规则
随机分配标段开始之前,招标人应现场宣读随机分配标段规则,参与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
(一)各方应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分配标段活动有序进行。
(二)具体摇号开始之前,公证人员应当场出示并宣读摇号器具(摇号机及号码球)的产品合格证明,检查摇号机和摇号球,并进行两次试摇号后,宣布摇号机运转情况。若投标人对摇号器具有异议,应当即提出。
(三)如遇摇号器具发生故障,导致摇号过程中断等特殊情况时,发生故障之前的摇号结果依然有效。故障排除或更换摇号器具后,招标人继续后续的摇号。如在摇号现场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或更换摇号器具,招标人将另行安排摇号时间,并通知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摇号。
(四)各方应认可随机分配标段产生的结果。摇号完毕,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员三方当场对随机分配标段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标段分配结果。
如投标人对随机分配标段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提出,招标人应现场予以解释。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由现场监督人员现场裁决,各方对裁决意见应遵照执行。
二、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确定
只有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分配标段资格。
三、随机分配标段
按招标工程类别随机分配投标人所投标段,相关信息应及时通过电子大屏幕或版式向投标人公布。当某招标工程类别随机分配标段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招标工程类别的摇号,具体操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确定各标段的号码球代码
按照某招标工程类别标段号从小到大的自然顺序排序,依次确定各号码球代表的标段号。如,某招标工程类别有3个标段,分别是G6标段、G7标段、G10标段,则可设定号码球“01”代表 G6标段,号码球“02”代表 G7标段,号码球“03”代表G10标段。
第二步:确定各标段的投标人数量
1.根据招标工程类别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各标段投标人数量X,Z为取得某招标工程类别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投标人可投标段总数,M为该类别的标段数。
⑴当按算术平均法计算X没有余数时,各标段的投标人数量X=Z/M;
⑵当按算术平均法计算X有余数Y时,在摇号机内投入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摇出Y个号码球,每次摇出的号码球代表该标段相应增加一个投标人。比如,摇出来的号码球数字为01、02,相应的标段号为G6、G7,那么表示G6标段、G7标段各增加一个投标人,即G6、G7标段投标人数量各为X=ROUNDDOWN(Z/M,0)+1,其它标段的投标人数量为X= ROUNDDOWN(Z/M,0),ROUNDDOWN为向下舍数字函数。
2.准备相应号码球
按照各标段投标人数量准备标有相应数字及数量的号码球。如, G6 标段的投标人数量是5家,即要准备5个标有数字“01”的号码球;G7标段的投标人数量是6家,即要准备6个标有数字“02”的号码球;G10标段的投标人数量是6家,即要准备6个标有数字“03”的号码球……
第三步:随机分配投标人的标段号
首先,摇号随机分配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然后,摇号确定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最后摇号确定具有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一)摇号随机分配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
一)分别确定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摇号顺序号和该团体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
1.确定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摇号顺序号
利益相关企业团体是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⑥]的不同单位组成的利益相关体。
按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H)的多少(含奖励增加数量)排序,可投标段总数多的摇号顺序号排前;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相同时,按各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最早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排序,确定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摇号顺序号。
2.确定该(某)团体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
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是指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的任意一家投标人。
按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序,分别确定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分配顺序号相同。
二)随机分配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
1.在摇号机内投入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根据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H)确定摇出H个号码球,依次摇出的号码球分别代表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按分配顺序号对应的投标人所投标段号,获得购买多个标段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按分配的顺序号摇出的多个号码球代表该投标人相应的标段号。
2.下一摇号顺序利益相关企业团体摇号前,补充摇出的号码球使摇号机内有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但若同一号码球摇出的次数等于该标段投标人数量时,不再补充该号码球),依上述步骤分配利益相关企业投标人的标段号,直至分配完所有利益相关企业团体的所有投标人的标段号。
比如,标段总数M为10,号码球01-10分别表示1-10标段 某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可投标段总数H为3, 则摇出3个号码球,其中有一家投标人可投标段数为2,其摇号顺序为1,如摇出来的号码球数字依次为05、08、02,那么表示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摇号顺序为1的投标人(可投标段数为2)可投05.08标,摇号顺序为2的投标人可投02标。在为下一位摇号顺序的利益相关企业团体摇号前,补充05、08、02号球投入摇号机(若2标段共4家投标人,02号球已经摇出4次,则不再补充02号球,此时摇号机内仅有9个球),依前步骤分配下一摇号顺序的利益相关企业团体中的各个投标人的标段号。
(二)摇号确定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1.摇号顺序号
按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序,先递交的摇号顺序号排前,分别确定摇号顺序号。
2.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等于标段数(M)时,其可投标段号即为招标标段号。
3.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小于标段数(M)的标段号分配。
按第1项确定的摇号顺序依次摇号确定投标人的标段号。在摇号机内投入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根据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摇出H个号码球,摇出的号码球则代表该投标人的可投标段号。
下一投标人分配标段前,补充摇出的号码球使摇号机内有代表该招标工程类别所有标段号的M个号码球(但若同一号码球摇出的次数等于该标段投标人数量时,不再补充该号码球),依前步骤摇出下一位投标人的可投标段号,直至确定所有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例如:标段总数M为10,,号码球01-10分别表示1-10标段。投标人可投标段数H为2,则摇出2个号码球,摇出来的号码球数字依次为08、05,那么表示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该投标人可投8、5标。在为下一位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摇号前,补充08、05号球投入摇号机(若8标段共4家投标人,08号球已经摇出4次,则不再补充08号球,此时摇号机内仅有9个球),依前步骤确定下一位获得购买多个招标文件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三)摇号确定获得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的投标人的标段号
1.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
按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序,先递交的摇号顺序号排前,分别确定投标人的摇号顺序号。
2.投标人的标段号分配
将取得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所有投标人可投标段总数(Z)减去已确定标段号所剩余的其它全部号码球投入摇号机,按第1项确定的摇号顺序号依次摇号分配,号码球对应的号码代表该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标段号。
五、摇号结果的确认
1、每个号码球摇出后,招标人应及时登记摇号结果并当即通过大屏幕或版式向投标人公布。摇号完毕,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员三方当场对随机分配标段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标段分配结果。
2、若在随机分配标段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附录4第(15)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
3、利益相关企业应被分配至不同的标段。
4、公证人员现场宣读公证词,并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
5、招标人对整个随机分配标段活动全程摄像存档备查。
附件4 项目建设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G5513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
1.2 概述
本项目位于长沙、益阳市境内,路线起于长沙绕城高速西北段,途径长沙望城区、宁乡县、益阳赫山区,过泉交河镇后于笔架山乡布置互通预留平江至益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平益高速”)接口及本项目西延接口,后沿平益高速规划往南接长益高速,对接益阳绕城高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连同益马、马安、官安等高速,将形成湘西片区连接长株潭的一条新通道。
1.3 项目建设
路线走向:长沙市望城区、双江口镇、朱良桥、泉交河、苏家坝互通
沿线主要城镇:长沙市望城区、宁乡县、益阳市赫山区
沿线主要河流: 伪水及其支流
沿线主要公路: 长沙绕城高速、岳临高速、S108、S223、S228等国省交通干道
沿线主要铁路: 石长铁路
2 技术标准
主线:本项目路线全长50.284km,主线按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路基宽度采用33.5 m。
有关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主线主要技术标准表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本项目主线 |
与规划平益 高速共线段 |
合计 |
|
1 |
路段里程 |
km |
50.284 |
3.205 |
|
|
2 |
公路等级 |
|
高速公路 |
|
||
3 |
设计速度 |
km/h |
120 |
100 |
|
|
4 |
路基宽度 |
m |
33.5 |
33.5 |
|
|
5 |
停车视距 |
m |
210 |
160 |
|
|
6 |
平曲线一般最小半径 |
m |
1000 |
700 |
|
|
7 |
不设超高最小平曲线半径 |
m |
5500 |
4000 |
|
|
8 |
最大纵坡 |
% |
3 |
4 |
|
|
9 |
最小坡长 |
m |
300 |
250 |
|
|
10 |
竖曲线 最小半径 |
凸型 |
m |
11000 |
6500 |
|
凹型 |
m |
4000 |
3000 |
|
||
11 |
行车道宽度 |
m |
2-3×3.75 |
|
||
12 |
荷载等级 |
桥涵、路基 |
|
公路-Ⅰ级 |
|
|
路面 |
|
BZZ-100 |
|
|||
13 |
桥梁宽度 |
m |
2×16.5 |
|
||
14 |
隧道净宽 |
m |
2×15.5 |
|
3 气象与水文简况
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温暖湿润,雨量充沛,春湿多雨,夏秋多旱,严寒期短,暑热期长。降水多集中于3~8月,其中4~6月为雨季,3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雨量的37~46%,多年平均气温17.4℃,极端最高、最低气温分别为40.5℃、-11.5℃。多年平均降水量1412.2mm,最大日降水量195.7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蒸发量、风速分别为79%、1369.8mm及2.2m/s。
项目区K14+000~K31+784属湘江水系,沿线经过的河流主要有沩水及其支流八曲河,其余支流规模较小。
项目区K31+784~K47+078.802、CK0+254.516~CK3+459.118地表水属资江水系,多经人工改道,流源短,径流小,易干涸。公路沿线范围最大河流为人工河新河,其次还有一些小支流水系、干渠及配套的人工沟渠,地表水位和流量的变化与降水量有密切的关系。由于公路沿线区域属于洞庭湖区,水库河道星罗棋布,数量众多,其中距离本项目较近的水库有嵩家塘水库、德家塘水库、渣波塘水库等人工水库和众多大小水塘。
4 地形与地质简况
4.1地形地貌
路线走廊带位于湖南省洞庭湖南侧丘岗区、平原区及丘陵区,地势总体东部高,西部低。地形起伏小,丘岗与平原相间分布,地表水系发育。最大标高166m,一般标高35~65m,相对高差10~50m。农田、村舍广布,植被较发育。
本项目K0+000~K14+000为丘陵板岩区,该区地形起伏相对较大。
K14+000~K47+078.802、CK0+254.516~CK3+495.118为丘岗、平原区,地形起伏小,丘岗与平原相间分布。
4.2地震及区域地质稳定性评价
洞庭湖区是湖南省地震活动强度相对较大频率较高的地区,据历史记载区内共发生大小有记录的地震144次,4—6级地震有5次,曾经发生过2次破坏性地震。1631年常德—澧县发生6.5级八度地震,1509年宁乡—益阳发生4.75级地震。近代仪器记录1—3.8级地震13次,有感地震7次。
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2001),路线所经地域的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G B02-2013)、《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的规定,公路工程可采用简易抗震设防。
4.3沿线工程地质条件
4.3.1地层岩性
项目区覆盖层为第四系地层,主要以冲洪积成因的粉质黏土、黏土、卵石和残坡积的黏土、碎石等地层为主。
基岩:在K0~K14+500为元古界冷家溪群下段泥质板岩,全强风化层较厚; K14+500~K17+900为下第三系砾岩,K17+900~K24+100基岩埋深较大,部分地段钻遇砾岩、泥质粉砂岩。K31+780~K47+078.802、CK0+254.516~CK3+4000基岩埋深较大,未钻到基岩。CK3+000~CK3+459.118下部基岩为印支期花岗岩,风化不均,全风化层较厚。
4.3.2不良地质
(1)不良地质
路线走廊带内未发现大的不良地质现象。
(2)特殊性岩土
沿线的特殊性岩土主要为软土和膨胀土。
软土:主要为沿线水塘中的淤泥和软塑状黏土,软土厚度小,规模不大,深度一般在2.0m以内。弱膨胀土:据现场工程地质调绘,弱膨胀土主要分布于K14+500~K31+780段丘岗、丘陵区及K33+400~K35+000、K40+440~K46+000段平原区。在网纹状红色黏土或圆砾土以下发育灰白色、褐黄色夹灰白色弱膨胀土,其力学性质受干湿状态影响较大,具有干缩湿胀的特点,风干时,土体收缩而致使边坡坡面易产生开裂、剥落的现象;遇水则极易膨胀、软化,土体抗剪强度降低,易导致边坡产生浅层滑动。弱膨胀土埋深一般在13~20m。K33+400~K35+000、K40+440~K46+000段埋藏深度35.0~45.0m,在路堑边坡开挖深度范围内,一般不会揭露到弱膨胀土。5 交通、电力、通讯及其他条件
5 交通、电力、通讯及其他条件
5.1 沿线筑路材料
筑路材料主要包括路基填筑材料、路面、桥梁及其他结构物材料。路基填筑材料主要为土、石;路面、桥梁及其他结构物材料主要有钢材、水泥、沥青、砂石料等。
本项目沿线筑路材料比较丰富,四季宜采,基本可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需要。各料场运输条件较为便利,沿线有S223、S228、S075、S076等道路及各个乡镇道路与路线相通。
上述筑路材料及水电设施等,投标人应自行组织核实。
上述筑路材料及水电设施等,投标人应自行组织核实。
6 工程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50.284km,共设主线桥梁(含互通主线桥)23620.4m/35座,其中特大桥13884.8/5座,大桥9219.6m/24座,中桥516m/6座;隧道815m/1座;路基挖方165.76万m3,路基填方329.06万m3;互通式立交8处(枢纽互通共4处),通道57处,天桥721m/7座;服务区1处。
7 工程描述
全线土建工程施工共划分为 7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第1、3标段,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改线)、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其他工程等。
7.1 各标段划分及其主要工程数量
见附表1《G5513长益高速扩容工程第1、3标段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7.2 桥梁工程量
见附表2《G5513长益高速扩容工程第1、3标段桥梁一览表》
8.计划工期
本项目土建工程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暂定:2017年 6 月 1 日开工。
附表1
G5513长益高速扩容工程第1、3标段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第1页 共1页
监理合同段 |
土建标段 |
起讫桩号(施设桩号) |
长度 |
路基工程 |
路面 工程(改线) |
桥梁 (整幅) |
涵洞 |
路线交叉及沿线设施 |
|||||||
土石方 |
防护 工程 |
排水 工程 |
沥青 混凝土 |
|
|
互通式立交 |
分离式立交 |
通道 |
天桥 |
标线、路标等 |
护栏、隔离设施等 |
||||
(km) |
(m3) |
(m3) |
(m3) |
(1000m2) |
(m/座) |
(m/道) |
(m/座) |
(m/座) |
(m/道) |
(m/座) |
? |
m |
|||
J1 |
1 |
K0+000~K4+300 |
4.30 |
1217614 |
9645 |
3095 |
76.618 |
2210/8 |
503.18/9 |
2120/1 |
/ |
190.48/8 |
/ |
5448 |
97529 |
3 |
K10+909.5~K20+299 |
9.39 |
1424611 |
12107 |
9808 |
12.950 |
5030/6 |
708.50/24 |
3084/2 |
/ |
354.98/10 |
228/2 |
469 |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附表2
G5513长益高速扩容工程第1、3标段桥梁一览表
第1页 共1页
序号 |
土建 |
中 心 |
河流名称或桥名 |
孔数及孔径 |
最大桥高 |
桥 梁 |
交 |
桥梁 |
结 构 类 型 |
|||
上 部 |
下 部 构 造 |
|||||||||||
墩 及 |
台 及 |
|||||||||||
1 |
1 |
K0+600 |
黄金河大桥 |
2*25+(30+40+30)+2*25+5*25+2*25 |
16 |
变宽 |
90 |
381.0 |
现浇箱梁 |
矩形墩、桩基础 |
肋板台、桩基础 |
|
2 |
K0+984 |
马桥河路跨线桥 |
20+25+20 |
9 |
2x净15.5 |
90 |
71.0 |
现浇箱梁 |
矩形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3 |
K1+401.958 |
金河路跨线桥 |
28+40+28 |
9 |
左变宽/右1x净19.25 |
90 |
102.0 |
现浇箱梁 |
矩形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4 |
K1+718.877 |
金山路跨线桥 |
28+40+28 |
9 |
2x净15.5 |
90 |
102.0 |
现浇箱梁 |
矩形墩、桩基础 |
柱式台、桩基础 |
||
5 |
K2+335.764 |
望城大道高架桥 |
6*25+4*30+(2*30+35+30) |
14 |
2×净15.5 |
90 |
401.0 |
钢混组合结构梁 |
柱式墩配桩基 |
柱式台配桩基 |
||
6 |
K3+128.73 |
金岭路高架桥 |
4*30+(2*30+35+30)+2*(4*30) |
25 |
2×净15.5 |
90 |
491.0 |
钢混组合结构梁 |
柱式墩配桩基 |
肋板台配桩基 |
||
7 |
K3+577.975 |
郭亮南路高架桥 |
25+25+35+25+25 |
14 |
2×净15.5 |
102.6 |
141.0 |
现浇箱梁 |
柱式墩配桩基 |
柱式台配桩基 |
||
8 |
K3+996.813 |
金朝路高架桥 |
5*30+(2*30+35+30)+2*(4*30) |
21 |
2×净15.5 |
90 |
521.0 |
钢混组合结构梁 |
柱式墩配桩基 |
肋板台配桩基 |
||
9 |
3
|
K11+366 |
留佳山大桥 |
4*30+3*30 |
21 |
2×净15.5 |
90 |
216.0 |
钢混组合结构梁 |
柱式墩配桩基 |
肋板台配桩基 |
|
10 |
K12+847 |
八曲河特大桥 |
2*(4*30)+(16.67+16.66+16.67)+3*45+(16.67+16.66+16.67)+4*(4*30)+5*30+(4*30+25)7x25+4x24.25+5×24 |
21 |
2×净15.5 |
60 /90 |
1648.0 |
钢混组合结构梁+现浇箱梁+连续T梁 |
柱式墩配桩基 |
柱式台配桩基 |
||
11 |
K13+473.5 |
X077跨线桥 |
7x25+4x24.25+ 5x24 |
12 |
变宽 |
90 |
395 |
现浇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肋板台、桩基础 |
||
12 |
K16+840.723 |
A匝道跨线桥 |
3*25 |
8 |
左1x净15.5/右1x净19.5 |
110 |
81 |
小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肋板台、桩基础 |
||
13 |
K17+241.5 |
南江湖大桥 |
10*25 |
16 |
左变宽/1x净15.5 |
90 |
256 |
现浇箱梁 |
柱式墩、桩基础 |
肋板台、桩基础 |
||
14 |
K19+083.5 |
史家洲沩水大桥 |
19*25+(31+45+31)+12*25+(42+4*60+42)+49*25 |
21 |
2×净15.5 |
90 |
2434 |
连续箱梁+小箱梁 |
柱式墩配桩基 |
柱式台配桩基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③]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④] 为方便阅读,本文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正文不加修改地引用(宋体字部分),修改部分采用黑色字体加粗。
[⑤]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2)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1.3项~第3.1.6项内容不适用。
[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