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原透水砖、植草砖面层改为沥青混凝土面层、排水工程改造等。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伍仟柒佰壹拾肆元陆角捌分(?1145714.68元);
(2)单价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柒拾捌元捌角肆分(?2778.84元);
(3)总价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叁拾柒元伍角玖分(?1837.59元);
(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陆佰贰拾贰元贰角贰分(?38622.22元);
(5)其他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陆仟玖佰玖拾柒元陆角伍分(?196997.65元);
(6)销项税额: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肆仟柒佰叁拾伍元伍角玖分(?124735.59元);
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含税)合同,中标优惠率为8.14%,最终合同价款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并执行中标优惠率,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均统一执行中标优惠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优惠。
付款方式: 本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结算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完成结算审核后,依据结算审核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1)除发包人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
(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14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 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在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 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 自验收合格后第 15 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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