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世纪大桥南-康富路)两侧绿化补植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118.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8.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仲英134851176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世纪大桥南-康富路)两侧绿化补植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4-02-0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世纪大桥南-康富路)两侧绿化补植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世纪大桥南-康富路)两侧绿化补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补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新世纪大道(世纪大桥南-康富路)。

2.1.2建设规模:新世纪大道(世纪大桥南-康富路),长约2450米,宽20米,面积约49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118.95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养护等级为贰级,养护期为一年,绿化成活率 100%。

注: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质量承诺为“合格”即可。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 标段,包括场地平整、土方平衡、补植麦冬、苗木移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相关学历毕业证书作为佐证材料)。

注:园林绿化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其他要求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1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3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7日9 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2月27日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公告附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公告附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州区江海圆融汇1号楼13楼

地 址:

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广和

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人:

朱仲英

电 话:

0513-86598690

电 话:

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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