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南开小学(老校区)教学及办公用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65.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802-00014
预算金额65.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8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原南开小学(老校区)教学及办公用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有效期: 2022-08-02 至 2022-08-05
撰写单位: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原南开小学(老校区)教学及办公用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原南开小学(老校区)教学及办公用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02-00014
项目名称:原南开小学(老校区)教学及办公用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4,000.00
最高限价(元):654,000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

名称

参数要求

数量

1

午休课桌椅

桌面采用E1级环保人造板,一次注塑成形注塑封边。

规格 600-650mm*400-450mm 可调节最低高度小于等于700mm,可调节最高度大于等于750mm椅子背板规格400-450mm*400-450mm

坐板规格 400-450mm*400-450mm

桌架及椅架需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壁厚均大于等于1.2mm。

安全要求:

所有零件应无破损金属件应无端部未封口的管件,闷盖应不易脱落。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存放物品的部位不应有毛刺、刃角、锐棱、透钉等其他尖锐物。

升降、调节机构应设有锁定装置活限位装置,该装置应灵活、可靠、安全。

相对运动的机械装置部件与人体接触部位的间隙应≤5mm或≥25mm。

翻板装置应设有缓冲或阻尼装置。

与人体接触的座面、椅背和扶手等边缘倒圆角的半径至少为2mm。

某些可能造成伤害的部件,应不可能被接触到,除非使用专门的拆卸工具。课座椅应不可能被随意拆卸,除非使用专门的拆卸工具。

使用润滑油的部件应适当遮盖。

所有无覆盖的孔洞直径及间隙应≤5mm或≥25mm。

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

768套

2

教师办公桌

规格:长1.4-1.5米宽0.7-0.8米高0.7-0.8米

基材采用E1型环保人造板

需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

45套

3

会议椅

基材采用E1级环保皮革,环保高弹海绵,木材采用优质曲木框架,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五金配件紧密拼接,牢固,间隙小且均匀,平整无毛刺

90套

4

文件柜

规格:长0.9-1米宽0.4-0.5米高1.8-1.9米,基材采用大于等于0.5mm厚铁板,静电喷涂防腐防锈漆面。除存储文件外需有一格供教师存储衣物等。

16套

5

书柜

规格:长0.9-1米宽0.4-0.5米高1.8-1.9米,基材采用大于等于0.5mm厚铁板,静电喷涂防腐防锈漆面。

16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由于疫情原因,防止人员聚集,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17-3852369,联系人:牛守源/吕薇。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站前区青年小学
地 址: 营口市复兴路12号
联系方式: 张泳/13082292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万达写字楼B座,8楼820)
联系方式: 0417-3852369
邮箱地址: lnzhongding@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426010100100112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守源/吕薇
电 话: 0417-3852369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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