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秘鲁生产辅助设备项目16吨直臂随车吊设备采购公开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秘鲁生产辅助设备项目16吨直臂随车吊设备采购,采购人为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由企业融资或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公开询比条件,现对16吨直臂随车吊设备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采购编号:SKJJD-GKXB-2024-006
2.1.2 项目名称: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秘鲁生产辅助设备项目16吨直臂随车吊设备采购。
2.1.3 项目概况:矿区海拔标高在 800m 左右,地势平缓,地形起伏不大。地表约 80%被 0.5~3.0m 的滨海砂砾石和风成砂土所覆盖,是典型的滨海荒漠地貌。气候温和,夏季温度 15℃~30℃,冬季温度 10℃~25℃,年平均温度19.5℃,年降水量平均 6.7mm 左右,属热带干旱气候。矿区地处东南信风带,常年刮东南风,最大风速约 74km/h。
2.1.4 交货期:2025年2月28日前1台16吨直臂随车吊运到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港口(天津港或青岛港)。
2.1.5 交货地点: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港口(天津港或青岛港)。
2.1.6 交货方式:采取FOB交易模式,由报价人负责设备的出口工作。
2.2 采购范围
16吨直臂随车吊,1台,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报价人应为设备制造商(包括其控股母公司及控股母公司的下属公司)或其授权的区域唯一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业绩要求:为充分体现该车型属于在用成熟产品,报价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签订的不少于10台16吨直臂随车吊买卖合同(报价设备品牌同型号的所有业绩全部有效),并附带相应的发票或出口报关单扫描件(发票信息不允许掩盖)。发票需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如果所提供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显示不一致,视为无效发票。报价人应用业绩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被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参标、中标资格。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4.报名和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将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7室,获取询比文件。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
③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采购人向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发放询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 2025 年 1 月 15 日 14:00 (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所有报价人均需提供纸质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及2份U盘电子文件(一份PDF格式,一份WORD格式 )均须在公开询比程序现场递交。(若有差异,以正本纸质报价文件为准)。
5.3 报价及评审地点:河北省迁安市滨河村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迁安市
邮 编:064404
联系人:于先生0315-7713168、19931528799
丁先生0315-7713456(技术咨询)
电子邮箱:sgkjjdb@163.com
传 真:0315-771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