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宿州市“非遗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综合服务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有关报价单位、广告传媒类服务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人游安徽”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2〕119号)相关工作安排,由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开展非遗主题宣传活动,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2022年宿州市“非遗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综合服务 项目的政府采购。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宿州市“非遗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综合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三、完工及质保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及时调配人员团队开展工作,服务期为至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布展设计方案,至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展览展陈的制作运输。
四、报价响应相关要求
1、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相关服务说明、诚信声明等资料。
2、服务团队,至少保障:1名工作人员,专业从事图片设计;1名工作人员,专业从事制作调度。
3、本项目中标团队工作人员涉及的差旅、用餐、住宿,我单位均不承担。
4、采购单位按照满足服务质量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相关服务方案(无纺布袋尺寸示意图或效果图、服务人员配置等);
(4)诚信声明、投标函等。
6、报价文件请于2022年12月5日10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7、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8、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联系人: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产业科 徐珂
单位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大道华瑞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557-3027229,18298098810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
诚信声明
询价项目名称:
致 :
(响应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响应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人游安徽”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2〕119号)相关工作安排,由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开展非遗主题宣传活动,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2022年宿州市“非遗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综合服务 项目的政府采购。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宿州市“非遗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综合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子项 | 服务内容 | 规格参数及要求 | 限价说明 |
宿州市“非遗进校园”主题展区设计搭建 | 围绕宿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一楼、二楼进行主题展区 的设计搭建 | (1)一楼面积361㎡ 二楼面积237㎡ (2)一楼4-6处桁架喷绘、4-6处展柜、4-6组书画展、2处路引 (3)二楼2处栏杆立体宣传画面、4-6处窗户区域展示画面、6-8处墙面立体展示画面、1-2处吊曼、2-4处落地文创 (4)根据展览位置,增补美陈、海报进行美化遮挡。 | 本项目总费用不超过8万元(包括设计、制作、运输等相关费用) |
宿州市“非遗进校园”互动舞台搭建 | 中标单位,按照省文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要求,做好互动舞台搭建(含演出音响、不含LED) | (1)舞台意向尺寸为12M*6M*0.8M(高); (2)演出音响(1套),含2个手持麦、2个胸麦、2个头戴麦; (3)舞台含必要的喷绘背景展示、主持台1个; |
三、完工及质保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及时调配人员团队开展工作,服务期为至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布展设计方案,至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展览展陈的制作运输。
四、报价响应相关要求
1、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相关服务说明、诚信声明等资料。
2、服务团队,至少保障:1名工作人员,专业从事图片设计;1名工作人员,专业从事制作调度。
3、本项目中标团队工作人员涉及的差旅、用餐、住宿,我单位均不承担。
4、采购单位按照满足服务质量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相关服务方案(无纺布袋尺寸示意图或效果图、服务人员配置等);
(4)诚信声明、投标函等。
6、报价文件请于2022年12月5日10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7、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8、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联系人: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产业科 徐珂
单位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大道华瑞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557-3027229,18298098810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
诚信声明
询价项目名称:
致 :
(响应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响应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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