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JZCG-G2024-0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如皋市城区部分道路(绿化)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所属行业--“环卫”
更正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深度保洁车”的内容,
更正为:“深度保洁车(道路污染清除车)”。
3.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二、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三)商务技术分:85分--2投标人荣誉(3分)--“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同一项目获得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的评价(先进单位或集体等综合奖项,不包括单项奖项): (1)获得3年荣誉的,得3分; (2)获得2年荣誉的,得2分; (3)获得1年荣誉的,得1分; 注:提供政府或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及同一项目(同一发包单位、同一服务内容)作业合同(缺一不得分),同一公司只提供一个项目计分。”
更正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项目获得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的评价(先进单位或集体等综合奖项,不包括单项奖项),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提供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或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项目所在地政府或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或复印件或官网截图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官网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二、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三)商务技术分:85分--4项目团队--1.项目负责人--“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内容不能体现为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和发包单位上一级行政单位出具的证明”
更正为:“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内容不能体现为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和发包单位出具的证明”
5.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二、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三)商务技术分:85分--5拟投入装备--“6.自有、租赁或承诺购买深度保洁车(高压水泵额定工作压力30MPa及以上)且出具银行保函(100万元及以上)的,得4分。”
更正为:“6.自有、租赁或承诺购买深度保洁车(道路污染清除车)(高压水泵额定工作压力30MPa及以上)的,得4分。承诺购买的另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承诺购买设备的银行保函(100万元及以上且银行保函受益人为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推迟至:2024年9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08-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李渔路88号
联系人:刘彬彬
联系电话:0513-87281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如皋市惠政路1799号
联系人:王珊珊
联系电话:0513-87620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珊珊
电话:0513-8762088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