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原设计-乙烷回收项目-GDS系统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预案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系统\机柜安装 输入150点 输出100点(招标编号:NWZ240815-3815-023420)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系统\机柜安装 输入150点 输出100点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系统\机柜安装 输入150点 输出100点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可燃、氧气、超声波及开路式可燃气体探测器需提供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以及SIL2认证证书,GDS系统PLC需提供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的SIL3认证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若提供的证书文件没有日期显示,需承诺提供的证书真实有效) (3)投标人必须提供超声波、开路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生产商/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授权。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2023年12月至少2项金额大于100万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系统(供货且至少1项满足连续运行一年以上)供货业绩。提供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的合同、技术协议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需有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名称、技术规格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需清晰,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出具法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盖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技术服务、培训、系统集成、指导安装、现场测试,安全稳定运行负有完全责任。投标人不能因产品证书、质量、参数指标等问题影响项目稳定运行(出具法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盖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系统配置,无论是硬件、软件,都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和数据表的硬件配置要求。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投标方都必须无偿补足。(出具法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盖章的承诺书) (4)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集成商视同生产商,以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承包资质证书为界定依据,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5)本招标项目实行开路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分项单价最高限价和GDS系统总金额最高限价控制。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8月1日9时0分 至 2024年8月6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尹经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8月21日9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1日9时0分 。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8月1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红人 联系人: 尹经理
电 话: 19939357076 电 话: 18040501469(若无法接听,请发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anghongren.o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yinpf@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