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2331SW930357)招标公告
金额
155.8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331sw930357
预算金额155.84万元
招标联系人-0660-3863288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婕020-378605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331SW930357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58,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言语发声空气动力学系统、鼻流计、高清数学频闪系统、语音分析工作站):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8,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言语发声空气动力学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16,600.00 -
1-2 其他医疗设备 鼻流计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
1-3 其他医疗设备 高清数学频闪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942,500.00 -
1-4 其他医疗设备 语音分析工作站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79,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至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言语发声空气动力学系统、鼻流计、高清数学频闪系统、语音分析工作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言语发声空气动力学系统、鼻流计、高清数学频闪系统、语音分析工作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7日 至 2023年04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采购本国设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地  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
联系方式:0660-3863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33、020-3786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婕、邓子华
电  话:020-37860533、020-37860526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7日
相关附件: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2023032705).zip
招标文件附件(3).docx
委托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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