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学校职工福利蛋糕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职工福利蛋糕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高等 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职工福利
蛋糕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YZDJN-202431 号
2.项目名称: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职工福利蛋糕券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2.8 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2.8 万元。
5.采购需求:蛋糕券结算价 400 元/张,约 320 张,按年采购,每年采购 数量具体以采购人需求数量为准,本次招标选取 3 家投标单位入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 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三个月内任意 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 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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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如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则 5、6、7 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
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高等职 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内(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公告期限截止日期:2024 年 5 月 8 日)自行前往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六楼报名处(扬州市邗 江区邗江中路 371 号沿街办公楼六楼南侧)购买,购买时携带介绍信(原件加盖 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并缴纳资料费 300 元。上述超过时限者、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 不予受理,未报名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
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 公告。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六楼开标室(扬 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 371 号沿街办公楼六楼南侧)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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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六楼开标室(扬州市邗江 区邗江中路 371 号沿街办公楼六楼南侧)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张瀚心
电 话:0514-82803560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 371 号沿街办公楼六楼南侧(二)采购单位: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时宣华
电 话:13773403266
地 址:扬州市万福西路 106 号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 U 盘或光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
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
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其他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 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 网”、“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 无效投标。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4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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