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跨港区及甬江特大桥56#-62#墩桥梁钢结构(不含安装)工程第3次澄清回复/修改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2024gzba-zjjgdqgs-0001/01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补遗书(第 3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跨港区及甬江特大桥56#-62#墩桥梁钢结构(不含安装)工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M2024GZBA-ZJJGDQGS-0001/01)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跨港区及甬江特大桥56#-62#墩桥梁钢结构(不含安装)工程第3次澄清回复/修改。
      提出澄清
      1、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中“(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家。”修改为“(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修改为“(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9 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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