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盘山县中医院改扩建及重大疫情救助基地项目-配电新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57.8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稿时间 :2022-09-20 】
中标通知书
盘山县中医院改扩建及重大疫情救助基地项目-配电新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4653 | 工程名称 | 盘山县中医院改扩建及重大疫情救助基地项目-配电新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4653001001 | 标段名称 | 盘山县中医院改扩建及重大疫情救助基地项目-配电新建工程 | ||||||||
建设单位 | 盘山县中医院 | 填报单位 | 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9月2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9月2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 建设地点 | 盘山县太平镇黄金村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盘锦宝龙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徐国栋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辽221131337880 | 10578290.690000元 | 45 | 合格 | 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并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 90.4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盘锦宝龙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盘锦金通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盘锦宏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徐国栋 | 张昊 | 姜龙 | ||||||||
注册资格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131337880 | 辽221111337283 | 辽221151886010 | ||||||||
投标报价 | 10578290.690000元 | 10982378.240000元 | 10991877.680000元 | ||||||||
工程工期 | 45 | 45 | 45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并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 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并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 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并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 ||||||||
评审得分 | 90.41 | 85.73 | 84.88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盘锦宝龙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盘锦金通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盘锦宏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建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2.其他;无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 | ||||||||||
元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该章标题与暗标模块名称不一致,未响应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 ||||||||||
宁夏视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该章标题与暗标模块名称不一致,未响应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 ||||||||||
盘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22.其他;没有按施工组织暗标编制要求暗标文件4.3.9.2.2中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 | ||||||||||
辽宁中鼎实业有限公司 | 22.其他;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章 | ||||||||||
辽宁亿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文件下列内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无盖章 | ||||||||||
河南明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标题符号没有按暗标要求设置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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