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深圳电信隐患整治专项第二批项目蓄电池设备采购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3.8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17-04c-2024-d-a32179
预算金额3.83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珊瑚180282365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深圳电信隐患整治专项第二批项目蓄电池设备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17-04C-2024-D-A3217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38340.00元(不含增值税),43324.20元(含税)。
备注:
1)预估金额-含税:货物按增值税税率13%计算得出。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4年深圳电信隐患整治专项第二批项目蓄电池设备采购
(2)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
(3)交货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部九窝祥昭大厦1号电信仓库。
1.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4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340.00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本次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报价,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报价或再委托其它报价人应答或该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后再代理其它品牌报价;代理商在提交应答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签署出具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1.
2.
2.1
2.1.1
2.1.2
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18)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5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本项目应答产品应为原厂生产,不允许OEM或ODM产品,须提供原厂生产承诺函。
3、询比文件获取
3.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24时00分。
3.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3.3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比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报价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报价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3.4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 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1楼9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完成供应商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518034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755--28811219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编:510055
项目负责人:刘珊瑚、余超文、李大伟、马姗姗、孙婉超、刘玉凤、田时启、闵代道
联系人:刘珊瑚
电话:18028236502
电子邮件:18028236502@189.cn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32179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采购供应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2月 26
日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深圳电信隐患整治专项第二批项目蓄电池设备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17-04C-2024-D-A3217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实施地域 |
1 | 铅酸蓄电池 | 电池24Ah-12V | 支 | 36 | 深圳市 |
2 | 电池75Ah-12V | 支 | 9 | ||
3 | 电池65Ah-12V | 支 | 27 |
项目预算:38340.00元(不含增值税),43324.20元(含税)。
备注:
1)预估金额-含税:货物按增值税税率13%计算得出。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4年深圳电信隐患整治专项第二批项目蓄电池设备采购
(2)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
(3)交货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部九窝祥昭大厦1号电信仓库。
1.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4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340.00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本次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报价,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报价或再委托其它报价人应答或该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后再代理其它品牌报价;代理商在提交应答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签署出具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1.
2.
2.1
2.1.1
2.1.2
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18)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5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本项目应答产品应为原厂生产,不允许OEM或ODM产品,须提供原厂生产承诺函。
3、询比文件获取
3.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24时00分。
3.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3.3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比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报价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报价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3.4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 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1楼9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完成供应商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518034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755--28811219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编:510055
项目负责人:刘珊瑚、余超文、李大伟、马姗姗、孙婉超、刘玉凤、田时启、闵代道
联系人:刘珊瑚
电话:18028236502
电子邮件:18028236502@189.cn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32179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采购供应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2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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