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安检室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28.7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安检室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Y-CG-202305
项目名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安检室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70572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70572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报价不再扣除);。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6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8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至 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站自行下载;
方式:网站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1(复式)室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1(复式)室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06597390@qq.com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 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
联系方式:孙佳元15909618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1(复式)室3楼
联系方式:王星0951—8949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星
电 话: 0951—8949821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安检室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Y-CG-202305
项目名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安检室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70572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70572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 数量(批)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安检室建设工程 | 1 | 新建安检室一座28.6m²及原有门房室外零星维修改造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87057.22 | 最高限价:287057.22 | |
预算合计(元) | 287057.22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报价不再扣除);。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6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8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至 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站自行下载;
方式:网站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1(复式)室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1(复式)室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06597390@qq.com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 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
联系方式:孙佳元15909618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1(复式)室3楼
联系方式:王星0951—8949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星
电 话: 0951—894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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