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栏杆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jgbjf-2023-24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余水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栏杆采购
招标编号:ZTJGBJF-2023-2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栏杆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需求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获得工程款,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工程内容: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综合交通中心工程:新建综合交通中心(GTC)、换乘连廊及T3航站楼供热制冷站等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约28.5575万平方米;新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项目中川机场T3站工程:规模2台2线(DLK64+881.133-DLK65+444.133),建筑面积约44160平方米;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市政配套工程:预埋地铁5号线车站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25591平方米,车站主体总长约为509.5米,主体标准段宽为27.3米,车站底板埋深约为22.35米;及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 个包件,包件所含标的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和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登记注册要求: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许可要求:/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500万元,提供近3年(不含今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并优先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报表。
(4)业绩要求:具有与本次招标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提供20211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业绩资料3份或以上(其中3份合同额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5)信誉要求: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6)具有良好的质量保障能力,近3年(不含今年)未发生过因投标人所供应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7)其他要求:/
3.3 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中任一人为同一人的,或者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一个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招标但其所代理的品牌和型号不同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将其中最优的代理商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4.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以下简称“中铁鲁班平台”)采用电子发售(售后不退且提供收据),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7月22日11时00(响应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请于发售时间内完成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工作,包括中铁鲁班平台响应、标书费汇款、投标申请邮件发送、招标文件下载。
5.2 投标人须通过中铁鲁班平台注册认证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中铁鲁班平台响应操作简要说明:经平台注册认证通过并开通服务后登录网站→企业→点击“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最新公告列表里搜索本招标项目→选中需投标包件点击“响应”→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点击“确定”。详细的操作说明可在平台的“鲁班网校”、“供应商园地”中查看,或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6-010100。
5.3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1所示标书费金额,将所需投标包件的标书费足额汇款至下方指定银行账户,且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1)收款单位: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分公司物资供应站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3)账号:20110101934001690001
(4)联行号:103100000018
5)用途/备注须填写:标书费+招标编号+包件号
(6)特别说明:转账时,务必选择“普通汇款”,不能选择“实时汇款”、“加急转账”等其他方式,否则无法到账。
5.4 标书费汇款成功后,投标人须将①本公告附件“投标申请表”填满盖章扫描件、②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③营业执照扫描件以“标书费:公司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为题发送至指定邮箱:jfwzxyz@163.com
5.5 招标人收到标书费邮件信息经核实后开通权限,投标人通过中铁鲁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6 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标书费无法认领、汇款金额错误、未按要求操作或操作失误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逾期缴纳标书费的(以投标人银行汇款凭证中交易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是否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
6.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款。
6.3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以“投标保证金:公司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为题发送至指定邮箱:jfwzxyz@163.com
6.4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以“投标保函:公司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为题发送至指定邮箱:jfwzxyz@163.com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7日11时00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包括纸质和电子,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完成线下和线上递交后方为有效投标,递交要求如下:
(1)线下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至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五圈路诺德三期16号楼12层1204室,收件人:蔡姝,电话:18600812421
(2)线上中铁鲁班平台电子投标文件:①登录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后,在投标文件页面将PDF格式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主文件上传;②在投标文件页面将可编辑WORD格式的投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③在报价信息页面对所列标的项填写报价信息(所有标的项报价的合计总金额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报价金额一致);④点击“提交”按钮,状态显示由“未投标”变为“已投标”即投标完成。
7.3 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现以下情形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递交(无论纸质还是电子);
(2)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3)纸质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电话:余水生17752318777、张洋18211031956
电子邮箱:jfwzxyz@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路诺德三期16号楼12层1204室 10. 附件
附件1:包件划分表
附件2:标的一览表
附件3:投标申请表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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