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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平江县四柱路(兴旺路至育才路)、兴旺路(天岳大道至东兴大道)、书院路(四柱路至东兴大道)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包1)合同公告
金额
369.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平财采计[2023]000161号
预算金额369.16万元
招标联系人-1517002967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平江县四柱路(兴旺路至育才路)、兴旺路(天岳大道至东兴大道)、书院路(四柱路至东兴大道)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8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平财采计[2023]000161号-1
采购人(全称):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平江县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四柱路(兴旺路至育才路)、兴旺路(天岳大道至东兴大道)、书院路(四柱路至东兴大道)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3]000161号
3、项目内容:平江县四柱路(兴旺路至育才路)、兴旺路(天岳大道至东兴大道)、书院路(四柱路至东兴大道)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唐先生
6、联系电话:1517002967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6916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01全额付款:                   
02预付款:                   
03分期付款: 工程建设期内按实际进度计量的40%予以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70%;余款除扣留质保金3%外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不计利息退还。
04成本补偿:                   
05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8月23日,完成日期:2023年10月22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平江县城区
3、方式:现场施工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天岳集团
验收方式:现场查验
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7-1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7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平江县城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孔华章
委托代理人:唐宇杰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170029677电 话:13974099503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开发区天岳大道西侧(新城蔬菜加工厂二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江支行营业部
 帐 号:58855734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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