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0-00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单坤024-22890043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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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100-00002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三、入围结果信息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航跃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苏家屯区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山榆路19甲-4号
中标(成交)金额:23(%)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弘力晟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联盟花苑新村路东
中标(成交)金额:23.7(%)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金秋盛汽车维修中心
供应商地址: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正良一路21-5号
中标(成交)金额:21.9(%)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华兴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沈北新区沈阳市沈北新区虎新路
中标(成交)金额:21.3(%)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辽中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辽中区三晨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辽中县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西环街6甲号
中标(成交)金额:24(%)
供应商名称:辽宁樽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中县蒲西街道中心街233号
中标(成交)金额:22.7(%)
包组编号:01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顺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民市新民市新柳街铁路委53
中标(成交)金额:38.6(%)
包组编号:012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时01分40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仅一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包组编号:013
包组名称:康平县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5时14分42秒
废标情形:其他,无合格供应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市航跃汽车修配厂 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006包组:苏家屯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006包组:苏家屯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沈阳市行政区域内 1.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设备及维修厂房,须有能满足维修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独立车间,厂房面积≥200 m2,【维修工位数量≥4个(9区),维修工位数量≥2个(4区县市)】,汽车举升机数量≥2个。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应平整坚实,能够同时停放5台以上车辆。自有生产厂房具有产权登记证书;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服务之日起,不少于2年,需提供维修生产厂房产权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设备提供图片或采购发票等证明材料。 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5.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更换,不超过48小时。 6.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等。 7.提供售后质保服务,整车大修,总成修理:如发动机(含零件部位)、变速箱(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4万公里或24个月以上;二级维护,汽车小修:如转向系统(含零件部位)、制动系统(含零件部位)、悬架系统(含零件部位)、前/后桥(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2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零件修理:如汽车电路系统(含零件部位)、车身照明系统(含零件部位)、空调系统(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1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一级维护质保期承诺5000公里或6个月以上。质保期内出现原故障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因供应商售后质保问题造成损失时,给予经济赔偿。 8.送修车辆按采购响应文件所承诺的价格标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按照采购响应承诺的折扣结算维修费用。 9.入围供应商具备计算机、打印机、监控设备及上网条件,监控系统可监控固定维修工位且安装视频采集无死角设备,视频存储采取循环方式且最低存储时间不低于180天。须列表说明设备品牌及型号,并提供设备图片。 10.入围供应商承诺服务期内加入或接入沈阳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按照操作流程与要求及时将车辆维修信息传输到沈阳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系统。若出台新的公务用车平台管理规定或操作流程,入围供应商必须严格依照执行。 11.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档案电子化管理。 12.接受市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的管理、监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1+1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的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有能力对所修车型的整车、各总成及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达到原车的技术要求。 2.所使用的维修保养等配件材料、产品,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保证书,并可追溯。3.配件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等同或高于原车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和保修的标准要求,具有良好装车性能。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进场配件材料价格有知情权。(%)
2 沈阳市苏家屯区弘力晟汽车修配厂 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内容 1.提供24小时快速、良好的服务,设立应急电话专线,具备定点服务方案(包含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标准质量、拖车救援、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增值服务等内容)。 2.对于服务对象车辆进厂维修实行绿色通道,30分钟内安排人员检修,一般故障在下午6时前报修的,次日上午9时前修复交车。应服务对象要求提供上门取送车服务。   3.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有能力对所修车型的整车、各总成及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达到原车的技术要求。 4.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本市范围内车辆出现故障抛锚(无法行驶),距离100公里内,1小时内赶到现场;距离100公里外,2小时内赶到现场,由入围供应商就地及时安排抢修。 5.提供车辆维护服务,车辆每行使10000公里(或3个月,以先到数为准),做全面检查、紧固、调整。 6.提供车辆整车美容服务,每次维修或保养后进行一次免费整车美容(如清洗、打蜡、抛光等)。 7.提供免费电脑检测,内容包括:发动机、电控系统、仪器仪表系统、刹车系统、安全气囊等各项检测,车辆免费底盘系统测试,免费检测全车灯具。 8.如在特定时间内面向社会举办优惠活动,采购人有权参加并享受其优惠政策,不得因活动及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1.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设备及维修厂房,须有能满足维修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独立车间,厂房面积≥200 m2,【维修工位数量≥4个(9区),维修工位数量≥2个(4区县市)】,汽车举升机数量≥2个。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应平整坚实,能够同时停放5台以上车辆。自有生产厂房具有产权登记证书;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服务之日起,不少于2年,需提供维修生产厂房产权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设备提供图片或采购发票等证明材料。 2.所使用的维修保养等配件材料、产品,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保证书,并可追溯。 3.配件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等同或高于原车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和保修的标准要求,具有良好装车性能。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进场配件材料价格有知情权。 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5.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更换,不超过48小时。 6.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等。 7.提供售后质保服务,整车大修,总成修理:如发动机(含零件部位)、变速箱(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4万公里或24个月以上;二级维护,汽车小修:如转向系统(含零件部位)、制动系统(含零件部位)、悬架系统(含零件部位)、前/后桥(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2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零件修理:如汽车电路系统(含零件部位)、车身照明系统(含零件部位)、空调系统(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1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一级维护质保期承诺5000公里或6个月以上。质保期内出现原故障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因供应商售后质保问题造成损失时,给予经济赔偿。 8.送修车辆按采购响应文件所承诺的价格标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按照采购响应承诺的折扣结算维修费用。 9.入围供应商具备计算机、打印机、监控设备及上网条件,监控系统可监控固定维修工位且安装视频采集无死角设备,视频存储采取循环方式且最低存储时间不低于180天。须列表说明设备品牌及型号,并提供设备图片。 10.入围供应商承诺服务期内加入或接入沈阳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按照操作流程与要求及时将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成交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计入用户评价内容并由市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监管和执行: 1.未按照投标承诺维修工时费单价折扣、配件材料单价折扣结算维修费用的,一经查实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2.虚假修车、以换代修、虚报维修项目的,一经查实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3.实际维修场地面积、维修工位数量、举升机数量、停车场地、厂房产权登记证书或厂房租赁合同、服务团队等未达到招标服务要求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4.送修车辆的维修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5.更换旧件未经送修单位允许擅自丢弃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6.距离100公里内,1小时内未赶到现场或距离100公里外,2小时内未赶到现场的免费救援服务不及时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7.配件材料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未等同或低于原车零部件产品质量和保修标准要求的,拒不提供进场配件材料价格的,一经查实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8.面向社会举办优惠活动时,未让服务单位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的,或因活动及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9.拒不提供招标要求的免费服务内容的,违反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10.服务态度恶劣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11.未连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或不具备监控系统的,未按要求使用平台、上报维修信息的,未按要求建立车辆维修档案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12.拒绝接受市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市沈北新区金秋盛汽车维修中心 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满足征集文件全部要求范围 满足征集文件全部服务要求 1+1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的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满足征集文件全部服务标准(%)
2 沈阳市沈北新区华兴汽车修配厂 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提供24小时快速、良好的服务,设立应急电话专线,具备定点服务方案(包含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标准质量、拖车救援、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增值服务等内容)。 2.对于服务对象车辆进厂维修实行绿色通道,30分钟内安排人员检修,一般故障在下午6时前报修的,次日上午9时前修复交车。应服务对象要求提供上门取送车服务。   3.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有能力对所修车型的整车、各总成及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达到原车的技术要求。 4.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本市范围内车辆出现故障抛锚(无法行驶),距离100公里内,1小时内赶到现场;距离100公里外,2小时内赶到现场,由入围供应商就地及时安排抢修。 5.提供车辆维护服务,车辆每行使10000公里(或3个月,以先到数为准),做全面检查、紧固、调整。 6.提供车辆整车美容服务,每次维修或保养后进行一次免费整车美容(如清洗、打蜡、抛光等)。 7.提供免费电脑检测,内容包括:发动机、电控系统、仪器仪表系统、刹车系统、安全气囊等各项检测,车辆免费底盘系统测试,免费检测全车灯具。 8.如在特定时间内面向社会举办优惠活动,采购人有权参加并享受其优惠政策,不得因活动及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服务要求 1.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设备及维修厂房,须有能满足维修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独立车间,厂房面积≥200 m2,【维修工位数量≥4个(9区),维修工位数量≥2个(4区县市)】,汽车举升机数量≥2个。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应平整坚实,能够同时停放5台以上车辆。自有生产厂房具有产权登记证书;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服务之日起,不少于2年,需提供维修生产厂房产权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设备提供图片或采购发票等证明材料。 2.所使用的维修保养等配件材料、产品,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保证书,并可追溯。 3.配件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等同或高于原车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和保修的标准要求,具有良好装车性能。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进场配件材料价格有知情权。 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5.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更换,不超过48小时。 6.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等。 7.提供售后质保服务,整车大修,总成修理:如发动机(含零件部位)、变速箱(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4万公里或24个月以上;二级维护,汽车小修:如转向系统(含零件部位)、制动系统(含零件部位)、悬架系统(含零件部位)、前/后桥(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2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零件修理:如汽车电路系统(含零件部位)、车身照明系统(含零件部位)、空调系统(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1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一级维护质保期承诺5000公里或6个月以上。质保期内出现原故障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因供应商售后质保问题造成损失时,给予经济赔偿。 8.送修车辆按采购响应文件所承诺的价格标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按照采购响应承诺的折扣结算维修费用。 9.入围供应商具备计算机、打印机、监控设备及上网条件,监控系统可监控固定维修工位且安装视频采集无死角设备,视频存储采取循环方式且最低存储时间不低于180天。须列表说明设备品牌及型号,并提供设备图片。 10.入围供应商承诺服务期内加入或接入沈阳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按照操作流程与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成交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计入用户评价内容并由市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监管和执行: 1.未按照投标承诺维修工时费单价折扣、配件材料单价折扣结算维修费用的,一经查实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2.虚假修车、以换代修、虚报维修项目的,一经查实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3.实际维修场地面积、维修工位数量、举升机数量、停车场地、厂房产权登记证书或厂房租赁合同、服务团队等未达到招标服务要求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4.送修车辆的维修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5.更换旧件未经送修单位允许擅自丢弃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6.距离100公里内,1小时内未赶到现场或距离100公里外,2小时内未赶到现场的免费救援服务不及时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7.配件材料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未等同或低于原车零部件产品质量和保修标准要求的,拒不提供进场配件材料价格的,一经查实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8.面向社会举办优惠活动时,未让服务单位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的,或因活动及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9.拒不提供招标要求的免费服务内容的,违反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10.服务态度恶劣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11.未连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或不具备监控系统的,未按要求使用平台、上报维修信息的,未按要求建立车辆维修档案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12.拒绝接受市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一次警告并按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清退该入围供应商。(%)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辽中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樽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响应招标文件 响应招标文件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 响应招标文件(%)
2 沈阳市辽中区三晨汽车修配厂 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提供24小时快速、良好的服务,设立应急电话专线,具备定点服务方案(包含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标准质量、拖车救援、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增值服务等内容)。 2.对于服务对象车辆进厂维修实行绿色通道,30分钟内安排人员检修,一般故障在下午6时前报修的,次日上午9时前修复交车。应服务对象要求提供上门取送车服务。   3.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有能力对所修车型的整车、各总成及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达到原车的技术要求。 4.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本市范围内车辆出现故障抛锚(无法行驶),距离100公里内,1小时内赶到现场;距离100公里外,2小时内赶到现场,由入围供应商就地及时安排抢修。 5.提供车辆维护服务,车辆每行使10000公里(或3个月,以先到数为准),做全面检查、紧固、调整。 6.提供车辆整车美容服务,每次维修或保养后进行一次免费整车美容(如清洗、打蜡、抛光等)。 7.提供免费电脑检测,内容包括:发动机、电控系统、仪器仪表系统、刹车系统、安全气囊等各项检测,车辆免费底盘系统测试,免费检测全车灯具。 8.如在特定时间内面向社会举办优惠活动,采购人有权参加并享受其优惠政策,不得因活动及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1.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设备及维修厂房,须有能满足维修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独立车间,厂房面积≥200 m2,【维修工位数量≥4个(9区),维修工位数量≥2个(4区县市)】,汽车举升机数量≥2个。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应平整坚实,能够同时停放5台以上车辆。自有生产厂房具有产权登记证书;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服务之日起,不少于2年,需提供维修生产厂房产权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设备提供图片或采购发票等证明材料。 2.所使用的维修保养等配件材料、产品,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保证书,并可追溯。 3.配件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等同或高于原车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和保修的标准要求,具有良好装车性能。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进场配件材料价格有知情权。 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5.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更换,不超过48小时。 6.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等。 7.提供售后质保服务,整车大修,总成修理:如发动机(含零件部位)、变速箱(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4万公里或24个月以上;二级维护,汽车小修:如转向系统(含零件部位)、制动系统(含零件部位)、悬架系统(含零件部位)、前/后桥(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2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零件修理:如汽车电路系统(含零件部位)、车身照明系统(含零件部位)、空调系统(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1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一级维护质保期承诺5000公里或6个月以上。质保期内出现原故障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因供应商售后质保问题造成损失时,给予经济赔偿。 8.送修车辆按采购响应文件所承诺的价格标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按照采购响应承诺的折扣结算维修费用。 9.入围供应商具备计算机、打印机、监控设备及上网条件,监控系统可监控固定维修工位且安装视频采集无死角设备,视频存储采取循环方式且最低存储时间不低于180天。须列表说明设备品牌及型号,并提供设备图片。 10.入围供应商承诺服务期内加入或接入沈阳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按照操作流程与要求及时将 1+1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的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1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民市顺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提供24小时快速、良好的服务,设立应急电话专线,具备定点服务方案(包含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标准质量、拖车救援、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增值服务等内容)。 2.对于服务对象车辆进厂维修实行绿色通道,30分钟内安排人员检修,一般故障在下午6时前报修的,次日上午9时前修复交车。应服务对象要求提供上门取送车服务。   3.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有能力对所修车型的整车、各总成及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达到原车的技术要求。 4.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本市范围内车辆出现故障抛锚(无法行驶),距离100公里内,1小时内赶到现场;距离100公里外,2小时内赶到现场,由入围供应商就地及时安排抢修。 5.提供车辆维护服务,车辆每行使10000公里(或3个月,以先到数为准),做全面检查、紧固、调整。 6.提供车辆整车美容服务,每次维修或保养后进行一次免费整车美容(如清洗、打蜡、抛光等)。 7.提供免费电脑检测,内容包括:发动机、电控系统、仪器仪表系统、刹车系统、安全气囊等各项检测,车辆免费底盘系统测试,免费检测全车灯具。 8.如在特定时间内面向社会举办优惠活动,采购人有权参加并享受其优惠政策,不得因活动及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1.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设备及维修厂房,须有能满足维修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独立车间,厂房面积≥200 m2,【维修工位数量≥4个(9区),维修工位数量≥2个(4区县市)】,汽车举升机数量≥2个。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应平整坚实,能够同时停放5台以上车辆。自有生产厂房具有产权登记证书;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服务之日起,不少于2年,需提供维修生产厂房产权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设备提供图片或采购发票等证明材料。 2.所使用的维修保养等配件材料、产品,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保证书,并可追溯。 3.配件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等同或高于原车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和保修的标准要求,具有良好装车性能。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进场配件材料价格有知情权。 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5.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更换,不超过48小时。 6.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等。 7.提供售后质保服务,整车大修,总成修理:如发动机(含零件部位)、变速箱(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4万公里或24个月以上;二级维护,汽车小修:如转向系统(含零件部位)、制动系统(含零件部位)、悬架系统(含零件部位)、前/后桥(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2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零件修理:如汽车电路系统(含零件部位)、车身照明系统(含零件部位)、空调系统(含零件部位)等,质保期承诺1万公里或12个月以上;一级维护质保期承诺5000公里或6个月以上。质保期内出现原故障问题进行无偿返工,因供应商售后质保问题造成损失时,给予经济赔偿。 8.送修车辆按采购响应文件所承诺的价格标准、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按照采购响应承诺的折扣结算维修费用。 9.入围供应商具备计算机、打印机、监控设备及上网条件,监控系统可监控固定维修工位且安装视频采集无死角设备,视频存储采取循环方式且最低存储时间不低于180天。须列表说明设备品牌及型号,并提供设备图片。 10.入围供应商承诺服务期内加入或接入沈阳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按照操作流程与要求及时将 1+1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的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安征集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合端、王桂荣、卜微、周秋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辽中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1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12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13
包组名称:康平县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联系方式:  024-2282961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坤           
电 话:024-22896656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210100-00002第二次审核稿.doc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辽中区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png
包组编号:01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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