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300-01334
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7152.6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7152.6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总投资:119956.38万元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20年
授权主体:鞍山市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
运作模式:鞍山市人民政府授权鞍山市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鞍山市住建局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等文件;鞍山市人民政府授权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完成后,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按照10%:90%的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待项目公司成立后,鞍山市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等文件,约定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在合作期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享有获取合理回报的权利。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旨在全面提升鞍山市城市综合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工程、智慧停车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等内容,项目包括15个子项,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大庆路(交通路-永乐街)新建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山南特勤消防站配套建设项目、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千山湾南滨河绿道景观更新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鞍山市智慧停车场项目、园林大道(双山路-河南路)道路更新工程、鞍山西站站前广场及道路更新工程、山南街(烈士山街-平安街)道路更新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师院街(明山街-平安街)新建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通海大道市政更新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云上钢道项目、中华路(鞍千路-千山中路)道路更新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四方台路(高新大道)新建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调军台桥更新工程、鞍山市千山西路(建设大道-建国大道)排水改造工程、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项目—千山湾(七号桥-樱山路桥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20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相关约束:(1)与项目实施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2)项目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作为申请人参与本项目;3.4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融资能力及相应的偿债能力:(1)近一个月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21650.74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证明(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自有资金额度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累加计算);(2)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额度不低于959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证明(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授信额度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累加计算);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并满足以下条件: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第3.2项至3.3项要求;②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应满足3.1项要求;③联合体应满足第3.4项;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至 2022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十、其他补充事宜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当通过资格审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出书面的资格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或部分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2年06月2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222)(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06月24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须将公告中要求资料的扫描件(扫描件应加盖公章)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lnhjppp@163.com进行领取文件登记并电话确认024-23180489-0,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领取预审文件”,邮件正文须写明申请人名称(注:以联合体参与须写明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未按要求提供领取资料的将被认定为无效领取。领取文件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参与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活动。
3.受疫情影响,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邮编:114000,收件人:孟晓龙接收,电话13604227393,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申请人在邮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PPP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300-01334、申请人名称、申请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寄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资格预审当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保证通讯畅通,评审答疑(如有)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
5.参与本项目申请人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和“申请人名称”参加资格预审会议。
6.重点地区来鞍山申请人(投标人)员,须严格执行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7.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鞍山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鞍山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无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方长健 0412-5534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
联系方式:宾华、蒋衍、任洪建024-231804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宾华、蒋衍、任洪建
电 话: 024-23180489-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PPP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工程/构筑物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工程/构筑物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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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27日 14:13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23日 09:30 | ||
资格预审日期 | 2022年06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宾华、蒋衍、任洪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3180489-0 | ||
采购单位 |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方长健 0412-55346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宾华、蒋衍、任洪建024-23180489-0 | ||
附件: | |||
附件1 | 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终版).pdf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终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