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4年4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5529933 通讯地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5529933 通讯地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太原逸峰源科技有限公司供汽燃气锅炉项目 |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黄寨镇大屯庄村东北390m | 太原逸峰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新建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为太原逸峰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粘合剂及铸造废砂湿法再生项目一期工程提供生产蒸汽,配套附属设施。 | 1.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燃烧后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 2.清净下水和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水玻璃生产项目配料和清洗工序。 3.在厂区设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 4.本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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