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变更公告】中海油服-一体化合单-工具车间配套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变更公告】中海油服-一体化合单-工具车间配套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23时59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
原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体系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3 资质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和集成场地,供相关设备生产和调试,投标时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自有场地必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2)若是租赁场地,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3)自有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的租赁协议都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资质要求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提供关键设备(巷道式堆垛机和全电动堆高车)已取得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资质认证机构的检验报告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4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堆垛机和立库货架的供货业绩或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如服务业绩需提交:服务验收材料或完工报告)。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如服务合同需有:服务验收材料或完工报告)。(1)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如服务合同需体现:服务验收材料或完工报告)的,均视为无效业绩。(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应提供至少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同一个年度协议的多个订单视为1个有效合同。(3)未完工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体系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3 资质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和集成场地,供相关设备生产和调试,投标时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自有场地必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2)若是租赁场地,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3)自有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的租赁协议都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资质要求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提供关键设备(巷道式堆垛机和全电动堆高车)已取得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资质认证机构的检验报告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1)堆垛机和立库货架(同时包含或二者选其一)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或(2)堆垛机和立库货架(同时包含或二者选其一)调试的服务验收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项目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注:1)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订单,应提供至少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同一个年度协议的多个订单视为1个有效合同;3)未完成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原交货数量
巷道式堆垛机2台、AGV自动导引车1台、助力机械臂2台、组合式立库货架80组、悬臂货架44个、工具托盘440个、围栏280米、智能叉车4台、座驾式电动叉车2台、全电动堆高车2台、窄板剪叉式全电动升降机2台。巷道式堆垛机2台、AGV自动导引车1台、助力机械臂2台、组合式立库货架80组、悬臂货架44个、工具托盘440个、围栏280米、智能叉车4台、座驾式电动叉车2台、全电动堆高车2台、窄板剪叉式全电动升降机2台。
变更后交货数量
巷道式堆垛机2台、AGV自动导引车1台、助力机械臂2台、组合式立库货架80组、悬臂货架44个、工具托盘440个、围栏280米、智能叉车4台、座驾式电动叉车2台、全电动堆高车2台、窄板剪叉式全电动升降机2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一体化合单-工具车间配套设备购置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一体化合单-工具车间配套设备购置
项目概况
工技中心工具车间、钻修井作业中心及湛江基地车间库房主要作业内容包括石油工具存储、出海作业工具周转、设备维护保养、设备配件存储调拨等内容,目前主要依靠人员操作吊车、叉车等方式进行搬运、转运和统计管理,存在着工具动员效率低、人员操作安全风险高以及人工进行工具统计管理的效率差和错误率高等问题,随着工具出海作业量的逐年增长,以上矛盾愈加突出。 根据未来业务发展及需求,申请购置工具车间配套设备(巷道式堆垛机、AGV自动导引车、助力机械臂、组合式立库货架、悬臂货架、工具托盘),实现工具的自动化存取、转运和统计管理,实现绝大部分工序的无人化,大幅提高车间工具动员效率、提升车间安全等级和工具管理能力。
项目所在地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油服-一体化合单-工具车间配套设备购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478/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主要技术规格
1)巷道式堆垛机:行走距离不低于50m,行走速度不低于120m/min,行走加速度不低于0.5m/s2,水平往复行走重复定位精度≤±3mm;2)AGV自动导引车:行走速度不低于1.2m/s,全向运动,原地旋转,行走精度≤10mm,重复定位精度≤±5mm;3)助力机械臂:最大臂展不低于4m,最大臂展下负载能力不低于500kg,垂直行程不低于1.2m;最大负载能力不低于1.5吨,最大负载能力下,臂展不低于2m,垂直行程不低于0.8m。4)组合式立库货架:每组货架5个存储位(自下而上5层,每层1个存储位),货架距地面总高度为6.5m,每组货架每个存储位的安全承载不低于2.0T,每组货架的设计结构强度按照货架满载安全载荷的1.2倍计算;5)悬臂货架:底层、中间层、上层悬臂的长度分别为1.6m/1.2m/0.8m,存储位分别为4/3/2,单臂承重能力分别为2T/1.5T/1T;6)工具托盘:托盘的承重能力1.5T,最大承重下不得变形,托盘自重不超过0.3T,满载总重量不得大于2T;7)围栏:采用地面固定安装,高度2.5m,每一挡的长度≤2m,保证足够的正面抗碰撞强度,立柱直径不低于70mm,壁厚不低于4mm,底角带有方形固定底座;8)智能叉车:额定负载:2000kg,起升高度:不小于4500mm,配备激光导航模块及智能管理系统,可自动/手动遥控控制;9)座驾式电动叉车:操作方式:坐驾式,额定载荷:2000Kg,起升高度:不小于4500mm,整车长宽:不大于3200×1200mm;10)全电动堆高车:操作方式:站驾式,额定载荷:2000Kg,起升高度:不小于4500mm,整车长宽:不大于2500×900mm;11)窄板剪叉式全电动升降机:安全承载能力:不低于380Kg,长宽:不大于2500×900mm,工作平台高度:不低于6米。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后90日内交付完毕。
交货数量
巷道式堆垛机2台、AGV自动导引车1台、助力机械臂2台、组合式立库货架80组、悬臂货架44个、工具托盘440个、围栏280米、智能叉车4台、座驾式电动叉车2台、全电动堆高车2台、窄板剪叉式全电动升降机2台。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体系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3 资质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和集成场地,供相关设备生产和调试,投标时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自有场地必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2)若是租赁场地,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3)自有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的租赁协议都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资质要求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提供关键设备(巷道式堆垛机和全电动堆高车)已取得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资质认证机构的检验报告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1)堆垛机和立库货架(同时包含或二者选其一)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或(2)堆垛机和立库货架(同时包含或二者选其一)调试的服务验收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项目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注:1)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订单,应提供至少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同一个年度协议的多个订单视为1个有效合同;3)未完成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行宫西大街 81 号 |
联 系 人:吴哲 |
电子邮箱:wuzhe@cosl.com.cn |
邮 编:065201 |
联系电话:01084521979 |
异议受理人:向世琦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4463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humq2@cosl.com.cn |
投诉受理人:胡敏强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
联 系 人:向世琦 |
电子邮箱:xiangshq3@cnooc.com.cn |
邮 编:100027 |
联系电话:01084524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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