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0年取暖煤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CZB20200914-1
项目名称:2020年取暖煤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0,000.00元
最高限价:34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块煤425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3)供应商(生产商)须为项目所在地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储煤场所。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时间:2020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或法人须携带以下材料1套: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到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以上资料仅作为领取采购文件的依据,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桥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北台北府路18号
联系方式:13842409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
联系方式:024-44585070
邮箱地址:zbdl1028@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北地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6540500000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24-4458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