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芳草湖农场长征东街社区、振兴南路社区、呼芳路北社区小区内路面进行修补摊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82.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gc-103
预算金额82.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4
公告正文
芳草湖农场长征东街社区、振兴南路社区、呼芳路北社区小区内路面进行修补摊 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BZGC-<2024>103)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六师 一、招标条件 本芳草湖农场长征东街社区、振兴南路社区、呼芳路北社区小区内路面进行修补摊铺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2.203124 万元,招标人为 第六师芳草湖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长征东街社区三合一小区1698.77平方米沙化路面进行修补,需要对振兴南路 社区迎宾商业街路面5180平方米沙化路面进行修补摊铺;需要在呼芳路北社区惠泽苑小区1 号.2号.3号.6号楼前铺花砖停车位647.5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芳草湖农场长征东街社区、振兴南路社区、呼芳路北社区小区内路面进行修补摊 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芳草湖农场长征东街社区、振兴南路社区、呼芳路北社区小区内路面进行修补摊 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供应商条件,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 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报价评审时不再执行对小微企业的价格 评审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区外进疆 建筑企业须提供信息报送册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 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信用服 务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 网站中打印): (5)其他要求:①除单一米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未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 <2016>125号);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1日10 时00分到2024年05月23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资质文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曰 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南路62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5月24日10 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南路628号 七、其他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代理机构只出据采购文件文本费发票。逾期送达 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六师芳草湖农场。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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