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地区餐饮社会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W08-F1001)(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08-f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吉林省某部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长春地区餐饮社会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地区餐饮社会化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08-F1001
三、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
提供餐饮保障服务
备注
服务范围
实行餐饮劳务社会化保障3家使用单位
 
服务期限
服务期2年,合同1年1签。
保障时间
总截止时间以餐饮劳务公司与使用单位首次签订合同时间起算,共三家使用单位随机从名录中各抽取1家(每个使用单位抽取一家,且每家餐饮劳务公司只能服务一家使用单位),使用单位于餐饮劳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第二年按上述要求重新抽取供应商。(若合同到期之日下一期合同尚未生效,合同自动顺延至下一期新的合同生效之日。)
入围供应商数量
选定5家餐饮社会化服务公司。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一)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本项目确定5家供应商中标,确定多家供应商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3倍以上;不足3倍但达到2倍的,按照招标文件通用文件第20.4条规定执行;不足2倍的,重新组织采购。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2倍以上;不足2倍但达到1.5倍的,采购机构可以商采购单位相应减少中标数量,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继续组织评审,否则重新组织采购。
(三)中标价格确定方式:
 1.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2.预中标供应商不接受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放弃的数量,按照评审排名,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商投标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
(二)申领地点:邮件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截图(如报名时未注册成功,可先行提供注册承诺书,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截图,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107811767@q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7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长春市(详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长春市(详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助理、郝助理
办公电话:0431-80831329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431-80831320
 
 
 
采购机构:吉林省某部
2024年2月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