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YH6-202307-2023年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楠溪江大桥航标修复工程项目公告
金额
37.6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楠溪江大桥航标修复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2023年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楠溪江大桥航标修复工程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楠溪江大桥航标修复工程。
1.2 采购预算金额: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37.6541万元。
1.3 项目实施地点: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楠溪江大桥。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2023年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楠溪江大桥航标修复工程主要内容为:太阳能航标灯、桥涵灯、桥柱灯、太阳能电池板、免维护电池老化失效更换,航标标志牌老化破损修复,防撞墩警示柱缺失重新安装,检修通道及桥墩警示柱防腐处治,灯具线路检修及更换等航标设施修复。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1个合同段。
3、计划工期:项目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4、施工质量目标:符合航标施工工程质量规范,交(竣)工质量合格。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2)业绩要求: 2020年7月1日后至少有1个25万元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港口与航道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 7 月 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8 月 2 日 00 时 00 分至2023年 8 月 4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8 月 9 日 09 时 00 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 8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浙江诸永髙速公路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金丽温高速温州西收费广场右侧,联系人:马先生,电话:15207083818)。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诸永髙速公路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金丽温高速温州西收费广场右侧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5207083818
2、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委驻温州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金丽温高速公路温州西收费站旁
电 话:0577-88768938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江诸永髙速公路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7月31日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2023年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楠溪江大桥航标修复工程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楠溪江大桥航标修复工程。
1.2 采购预算金额: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37.6541万元。
1.3 项目实施地点: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楠溪江大桥。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2023年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楠溪江大桥航标修复工程主要内容为:太阳能航标灯、桥涵灯、桥柱灯、太阳能电池板、免维护电池老化失效更换,航标标志牌老化破损修复,防撞墩警示柱缺失重新安装,检修通道及桥墩警示柱防腐处治,灯具线路检修及更换等航标设施修复。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1个合同段。
3、计划工期:项目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4、施工质量目标:符合航标施工工程质量规范,交(竣)工质量合格。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2)业绩要求: 2020年7月1日后至少有1个25万元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港口与航道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 7 月 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8 月 2 日 00 时 00 分至2023年 8 月 4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8 月 9 日 09 时 00 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 8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浙江诸永髙速公路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金丽温高速温州西收费广场右侧,联系人:马先生,电话:15207083818)。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诸永髙速公路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金丽温高速温州西收费广场右侧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5207083818
2、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委驻温州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金丽温高速公路温州西收费站旁
电 话:0577-88768938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江诸永髙速公路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7月3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