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雨花区智慧档案馆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建设目标及内容
2.1 建设目标
依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中对建设数字档案馆提出的规范要求,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成以数字资源为基础、安全管理为保障、便捷利用为目标的数字档案室体系的发展目标,实现对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并按规定及时移交、档案管理信息化、档案整理规范化、档案存储数字化、档案利用网络化,实现对文书、照片、实物、图纸等各种门类档案的一体化管理和档案收集、整理、编目、利用、管理、销毁的全过程管理,实现数字转型。
1、档案管理信息化
利用信息技术,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提供便利,如接口的建设,实现档案资料的自动收集,利用自动编号、分类等功能,简化档案整理工作。
2、档案整理规范化
在对现有档案进行整理的过程中,以国家、省、市档案主管单位颁布的档案整理规范为指导意见,确保进入系统的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合规,为今后的档案利用及管理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3、档案存储数字化
通过对纸质档案、缩微胶片、录音录像等档案内容进行数字化加工,实现档案实体数字化,通过数字化文件的存储方式能够使档案信息资源数据长期保存和可用,同时实现能够跨时间、跨空间的高效利用。
4、档案利用网络化
数字档案室依附于网络而存在,通过内部局域网络、政务内网及政务外网,利用数字档案室的建设实现档案数字资源的网络化利用,实现档案收集、管理和移交,用户不必亲自“登门造访”,就可以利用所需的信息,加快了信息交流与反馈的速度。
2.2建设内容
雨花区智慧档案馆项目建设设计范围包括: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库房与功能用房建设、保障体系建设等。详细建设内容说明如下:
2.2.1数字档案馆建设
主要包括数字档案馆系统软件及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数字档案馆系统软件及硬件:按照雨花区档案馆的实际需要,通过必要的系统工具和支撑软件,进行数字档案馆局域网档案资源综合管理系统、政务网电子档案集中管理系统、互联网档案资源利用系统的建设,实现档案收、存、管、用全业务、全过程安全、高效无缝隙的系统全覆盖。局域网部署服务器、存储、备份、交换安全等设备,构建档案馆数据中心工程、网络系统、主机存储备份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政务网和互联网主要部署业务软件系统,支撑平台统一由区数据资源中心机房提供服务。
整个项目完成后,将提升雨花区档案管理水平,使之进入领先行列,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本地区的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作服务。
2.2.2智能库房及功能用房部分
智能库房部分主要包括了实体档案存储设备、环境监控管理设备、库房安全保护设备、实体档案管理设备、库房导引设备等建设,智能库房建设体系涵盖了管控平台、感知设备、存储设备、控制设备、辅助设备等,严格按照档案安全保护的“十防”(防火、防水、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防高温)要求,让档案库房环境更舒适、档案存放更安全、档案管理更高效、档案服务更便捷。功能用房部分主要包括档案查阅服务中心、接收室、档案消毒除尘室、整理室、数字化加工室,根据雨花档案馆的实际需求配置相应的查询工作站、平板扫描仪、数码复合机等设备真正把现代科技完美的融入到档案信息现代化事业建设中来,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努力为推动档案信息化、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做出贡献。
2.2.3保障体系
2.2.3.1整体安全保障体系
安全保障体系是项目整体建设的基础工作,数字档案馆等安全包括数字档案信息等可靠、可用、不泄密、不被非法篡改等,系统及其网络平台安全就是要保持系统软硬件的稳定性、可靠性、可控性。数字档案馆安全保障部分从物理层、网络层、系统层、应用层等方面进行保障,针对业务系统和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局域网安全系统、政务网安全系统和互联网安全系统。针对智能库房和功能用房建设实体档案安全系统,档案人员安全保障系统等。
2.2.3.2标准规范体系
本项目遵照信息化和档案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建设,数字档案馆、智能库房、功能用房等建设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建立雨花区智慧档案馆项目服务申请注册机制、资源管理机制、平台资源扩充机制、应用推进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安全管理机制、培训考核机制等运维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管理机制要求执行,保障平台安全平稳的运行。
二、相关标准:
参考标准
2.3.1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7.《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
8.《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
9.《“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10.《“十四五”湖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11.《“十四五”长沙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12.《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13.《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
14.《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
2.3.2数字档案馆业务规范
1.《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档办〔2010〕116号;
2.《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档办发〔2014〕6号;
3.《国家电子文件管理工作规划(2011-2015年)》厅字〔2011〕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5.《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6.《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
7.《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
8.《软件系统验收规范》(GB/T28035-2011)
9.《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10.《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规定》;
11.《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4号;
12.《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
13.《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14.《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
2.3.3技术规范
1.《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
2.《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
3.《绿色档案馆建筑评价标准》DA/T 76—2019;
4.《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09001:2015)》GB/T 19001-2016;
5.《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IEC 27001;
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8.《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GBT 22240-2016;
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6;
10.《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2017;
11.《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规范》GB/T 14715-2017;
12.《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11;
1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1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
1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GB/T 2421.1-2008;
17.《环境试验 试验方法编写导则 术语和定义》GB/T 2422-2012;
1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19.《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GB 6650-86);
20.《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2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
22.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强制性条文。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实施周期:雨花区智慧档案馆项目建设期为17个月。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整体质保三年。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建设目标及内容
2.1 建设目标
依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中对建设数字档案馆提出的规范要求,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成以数字资源为基础、安全管理为保障、便捷利用为目标的数字档案室体系的发展目标,实现对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并按规定及时移交、档案管理信息化、档案整理规范化、档案存储数字化、档案利用网络化,实现对文书、照片、实物、图纸等各种门类档案的一体化管理和档案收集、整理、编目、利用、管理、销毁的全过程管理,实现数字转型。
1、档案管理信息化
利用信息技术,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提供便利,如接口的建设,实现档案资料的自动收集,利用自动编号、分类等功能,简化档案整理工作。
2、档案整理规范化
在对现有档案进行整理的过程中,以国家、省、市档案主管单位颁布的档案整理规范为指导意见,确保进入系统的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合规,为今后的档案利用及管理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3、档案存储数字化
通过对纸质档案、缩微胶片、录音录像等档案内容进行数字化加工,实现档案实体数字化,通过数字化文件的存储方式能够使档案信息资源数据长期保存和可用,同时实现能够跨时间、跨空间的高效利用。
4、档案利用网络化
数字档案室依附于网络而存在,通过内部局域网络、政务内网及政务外网,利用数字档案室的建设实现档案数字资源的网络化利用,实现档案收集、管理和移交,用户不必亲自“登门造访”,就可以利用所需的信息,加快了信息交流与反馈的速度。
2.2建设内容
雨花区智慧档案馆项目建设设计范围包括: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库房与功能用房建设、保障体系建设等。详细建设内容说明如下:
2.2.1数字档案馆建设
主要包括数字档案馆系统软件及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数字档案馆系统软件及硬件:按照雨花区档案馆的实际需要,通过必要的系统工具和支撑软件,进行数字档案馆局域网档案资源综合管理系统、政务网电子档案集中管理系统、互联网档案资源利用系统的建设,实现档案收、存、管、用全业务、全过程安全、高效无缝隙的系统全覆盖。局域网部署服务器、存储、备份、交换安全等设备,构建档案馆数据中心工程、网络系统、主机存储备份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政务网和互联网主要部署业务软件系统,支撑平台统一由区数据资源中心机房提供服务。
整个项目完成后,将提升雨花区档案管理水平,使之进入领先行列,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本地区的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作服务。
2.2.2智能库房及功能用房部分
智能库房部分主要包括了实体档案存储设备、环境监控管理设备、库房安全保护设备、实体档案管理设备、库房导引设备等建设,智能库房建设体系涵盖了管控平台、感知设备、存储设备、控制设备、辅助设备等,严格按照档案安全保护的“十防”(防火、防水、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防高温)要求,让档案库房环境更舒适、档案存放更安全、档案管理更高效、档案服务更便捷。功能用房部分主要包括档案查阅服务中心、接收室、档案消毒除尘室、整理室、数字化加工室,根据雨花档案馆的实际需求配置相应的查询工作站、平板扫描仪、数码复合机等设备真正把现代科技完美的融入到档案信息现代化事业建设中来,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努力为推动档案信息化、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做出贡献。
2.2.3保障体系
2.2.3.1整体安全保障体系
安全保障体系是项目整体建设的基础工作,数字档案馆等安全包括数字档案信息等可靠、可用、不泄密、不被非法篡改等,系统及其网络平台安全就是要保持系统软硬件的稳定性、可靠性、可控性。数字档案馆安全保障部分从物理层、网络层、系统层、应用层等方面进行保障,针对业务系统和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局域网安全系统、政务网安全系统和互联网安全系统。针对智能库房和功能用房建设实体档案安全系统,档案人员安全保障系统等。
2.2.3.2标准规范体系
本项目遵照信息化和档案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建设,数字档案馆、智能库房、功能用房等建设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建立雨花区智慧档案馆项目服务申请注册机制、资源管理机制、平台资源扩充机制、应用推进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安全管理机制、培训考核机制等运维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管理机制要求执行,保障平台安全平稳的运行。
二、相关标准:
参考标准
2.3.1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7.《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
8.《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
9.《“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10.《“十四五”湖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11.《“十四五”长沙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12.《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13.《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
14.《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
2.3.2数字档案馆业务规范
1.《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档办〔2010〕116号;
2.《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档办发〔2014〕6号;
3.《国家电子文件管理工作规划(2011-2015年)》厅字〔2011〕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5.《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6.《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
7.《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
8.《软件系统验收规范》(GB/T28035-2011)
9.《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10.《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规定》;
11.《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4号;
12.《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
13.《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14.《档案目录数据采集规范》。
2.3.3技术规范
1.《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
2.《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
3.《绿色档案馆建筑评价标准》DA/T 76—2019;
4.《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09001:2015)》GB/T 19001-2016;
5.《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IEC 27001;
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8.《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GBT 22240-2016;
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6;
10.《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2017;
11.《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规范》GB/T 14715-2017;
12.《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11;
1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1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
1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GB/T 2421.1-2008;
17.《环境试验 试验方法编写导则 术语和定义》GB/T 2422-2012;
1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19.《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GB 6650-86);
20.《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2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
22.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强制性条文。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实施周期:雨花区智慧档案馆项目建设期为17个月。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整体质保三年。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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