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杭州市沥青拌和有限公司对盐城项目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用普通石料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QZBCG-CL-YCXM-2024-01
二、招标单位:杭州市沥青拌和有限公司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杭州市沥青拌和有限公司盐城项目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用普通石料招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标段一: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用普通石料
类型 | 规格(mm) | 数量(吨) | 未税预算(万元) |
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用普通石料 | 0-5 | 21600 | 567.6 |
5-15 | 19200 | ||
15-25 | 19200 | ||
合计 | 60000 | ||
备注:以上数量为预估,以实际结算为准。 |
标段二: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用普通石料
类型 | 规格(mm) | 数量(吨) | 未税预算(万元) |
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用普通石料 | 0-5 | 25200 | 638.96 |
5-15 | 22400 | ||
15-25 | 22400 | ||
合计 | 70000 | ||
备注:以上数量为预估,以实际结算为准。 |
注:为保证项目的充分竞争和工程顺利实施,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其中任一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标段都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段,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若同一个投标人两个标段得分均为第一名时,优先推荐作为二标段中标候选人,一标段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5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
2、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7月12日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获取需求表》(详见附件)及经办人身份证至冶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0号2幢1006室)报名并缴纳招标资料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10时00分。
2、投递标书和开标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临海公路G228号杭州市沥青拌和有限公司项目部。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如下:
标段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大写):伍万元整(50000元)人民币。
标段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大写):伍万元整(5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0时00分前以所投标段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投标保证金打入招标代理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冶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账 号:32050159890000001174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以转账或汇款形式汇到招标人帐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编号和用途。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投标保证金凭证需制作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视为未递交保证金。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均以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zlqgroup.com/)、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发布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沥青拌和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9号
联系人:方工
电话:15356752001
招标代理机构:冶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0号
联系人:卞工
电话:18921810175
十一、采购监督部门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1-8602907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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