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一阶段绿化施工;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bh202012001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永森
招标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燕0510-8270350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9
公告正文
[0]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BH202012001 项目名称 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
标段编号 WXBH202012001-X08; 标段名称 一阶段绿化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2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3月6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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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一阶段绿化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的批复 锡滨行审投许[2020]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阶段绿化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山水东路与清源路交叉口东北侧
2.1.2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范围为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一阶段绿化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绿化工程的施工。
2.1.3 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01日,竣工日期:2023年05月3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范围内合同价≥64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

自2021/02/2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02/2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11/2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27日 16:00 时至2023年03月06日 23: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9日9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88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徐永森
联系人:
徐燕、王圆逸、孙依雪
电话:
0510-85511002
电话:
0510-82703504
传真:
传真:
0510-827269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25107487@qq.com
2023年02月27日
相关附件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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