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电动葫芦起重机制造安装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
4
天
义汗厄
电动葫芦起重机制造安装
水洋趟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xdy-fc-241012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俞金龙0514-89789159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12
公告正文
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电动葫芦起重机制造安装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DY-FC-2410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电动葫芦起重机制造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电动葫芦起重机制造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电动葫芦起重机制造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罪法氽组织,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 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 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 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3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 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4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加工场地、加工设备、生产人员、产品 检测能力。合同签署前如采购人通过实地走访、业绩调研等方式确认应答人不具备生产应答 产品所需的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应答人投标资格。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 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产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
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 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 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 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若应答人为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 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该应答人不得 义汗厄 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5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1)应答人须为制造商且在境内具备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应答人需具备起重机制造销售B级及以上资质。 3.6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7应答人提供的货物(软、硬件)/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安全的、技术水平成熟 的、质量优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水洋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到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扫描件发至采购人邮箱(需备注联系人、 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2)邮箱地址 zhaobiaocb@sumec.com.cn; (3)采购文件售价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4) 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永达路8号行政楼6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永达路8号行政楼6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苏美达船舶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永达路8号 联系人:俞金龙 电 话:0514-89789159 电子邮件: zhaobiaocb@sume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 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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