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马鞍山市 | |
项目名称 |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 ||
发布时间 | 2019年01月21日 |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桩基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AHST-ZB-2018-1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01月18日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桩基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永固桩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名筑时代广场1栋525室
投标报价:
PHC400AB95:165元/m
PHC500AB100:233元/m
直径600水泥搅拌桩:66元/m
项目经理:夏坤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屹泰桩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聚峰苑1-1202
投标报价:
PHC400AB95:173元/m
PHC500AB100:240元/m
直径600水泥搅拌桩:69元/m
项目经理:汪义平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胡永、任中银、毛秋丽、程军、谭华
招标(采购)人名称: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工程分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方式:180956966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7楼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方式:18605655857
公示期:2019年01月21日至2019年01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