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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庐江县罗河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庐江县罗河镇 2023 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4-26 17:29:29 |
庐江县罗河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庐江县罗河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庐江县罗河镇 2023 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3】83 号
1.4招标人: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
1.5项目业主: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财政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庐江县罗河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2.2招标项目名称:2023ANNGZ00168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168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建设规模:庐江县罗河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包括罗枞路、环湖大道两条道路改建;其中罗枞路总长度14.186公里,环湖大道总长度2.56公里,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平面交叉、公路安全设施、绿化环境保护工程等。
2.7合同估算价:6373.03万元
2.8计划工期:150天(设计周期:50天;施工周期100天)
2.9招标范围:庐江县罗河镇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包括罗枞路、环湖大道两条道路改建:①公路设计;②初设批复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设施、公路提升等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③工程验收,包括负责各项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④工程及资料移交;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⑥按合同约定和项目法人要求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⑦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EPC(设计-采购-施工)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3)资质:
(1)勘察资质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揽过单个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不低于3800万元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业绩(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揽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800万元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或公路工程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和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和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8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9投标人其他人员要求:/
3.10投标人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3.11投标人财务要求:/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本项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3.13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招标施工单位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企业规模划分上不作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00至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5号开标室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府西路1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鄂先生
电 话:0551-87781966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路20号
邮 编: 231500
联 系 人:毕工
电 话:0551-87324695
9.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9.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9.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 0551-87377717
10. 其他事项说明
10.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0.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1.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8423842007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8823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工商银行
户 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30207103800196703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0天0小时30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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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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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4-260天0小时2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