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金阳新城中心城区外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浏阳市北盛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及拔茅村、马战村、泉水村、百塘村、亚洲湖村等村庄规划
浏阳市蕉溪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及金云村等村庄规划
洞阳镇南园村、北园村、西园村、东园村等村庄规划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7、《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 号);
8、《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9、《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10、《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修订版)》;
11、《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修订版)》;
12、《浏阳市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
13、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
14、其他相关规划、其他资料。
三、技术规格:
编制原则:
(一)镇(乡)国土空间规划: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完善配置。用途管制,严保耕地。全域统筹,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承接传导,科学规划。
(二)村庄规划:
保护优先,强化管控。因地制宜,彰显特色。节约集约,实用管用。以人为本,开门规划。
规划主要内容:
(一)镇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1、基础评估分析
对现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空间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乡镇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变化的趋势,研判风险和挑战。
2、发展定位目标
发展定位。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及县域村庄分类与布局成果,统筹考虑乡镇区位交通、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生态保护等因素,按照乡镇特色引导的类型,提出乡镇发展战略,明确发展定位。
规划指标。根据乡(镇)总体定位,综合考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整治的现状和任务,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经济社会、底线管控、生活品质、整治修复等方面的要求,提出近远期规划指标。
3、国土空间格局与规划管控
总体格局。以区域内地形地貌基本特征为基础,结合市、县“双评价”成果,落实三条控制线,合理构建生态廊道、交通网络、镇(乡)村结构,明晰开发保护区域、轴带以及重要节点,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落实三条控制线。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模拟划定工作,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应做到边界不交叉、空间不重叠、功能不冲突。
用途管制。细分生态、农业、城镇功能分区,明确不同类型空间差别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实现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4、自然资源保护规划
水资源保护。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优化河湖水系格局,统筹河湖岸线及周边土地保护利用,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河湖蓝线和湿地保护线,明确具体管控要求。
森林资源保护。优化林地资源布局,严格划定生态公益林、商品林、一般林地范围,明确保护措施。
耕地资源保护。根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保护范围,明确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管控要求,制定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的实施措施。
矿产资源保护。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和合法矿权分布,加强与市县矿产资源规划衔接,科学确定矿产资源合理利用方向和具体措施,统筹考虑矿业发展用地,推动清洁能源、绿色矿山建设等转型升级。
5、村镇体系与村庄引导
结合县域村庄分类与布局方案成果,落实村庄分类引导类型,构建镇村体系等级结构,明确应编制村庄规划的重点村庄布局,提出规划导向。
6、 专项支撑体系
产业发展布局。在梳理现状产业发展情况、调查人民发展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乡镇自身资源优势,结合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乡镇产业布局规划策略,鼓励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增强产业竞争优势。依托乡村地区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民俗文化等资源,合理规划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布局,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综合交通规划。落实上位规划中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重要交通廊道和设施布局控制要求,提出乡镇交通发展目标,完善乡镇道路网布局,明确主次干路等级、走向、宽度等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合理布局科教、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基础设施配套。落实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廊道和重大邻避设施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目标,预测城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通信需求总量,确定各类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和重大设施布局。
公共安全设施配套。合理规划防洪(排涝)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设施布局,明确地质、洪涝等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落实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点。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明确历史建筑、各级革命文物和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要求,制定特色风貌保护的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提出对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管控要求。
7、集中建设区规划
规划范围与规模。明确乡镇集中建设区规划范围与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范围应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范围。
用地结构与布局。综合考虑建设现状、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禀赋、类型特征,明确用地结构调整方向,合理确定主要用地类型的比例结构。统筹安排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绿地与广场、产业等各类用地布局。
道路交通系统。优化路网结构,形成乡镇与村组连通,等级结构合理、循环畅通衔接的道路网络。
8、国土综合整治
总体格局。从现状本底分析入手,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全镇域内构建土地整治及生态修复格局,明确规划期内各区的整治重点。
农用地整理。顺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统筹规划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
建设用地整理。按照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要求,统筹布局农房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各项建设用地。
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明确坑塘水面、沟渠、溪流、湿地等水域湿地修复范围,明确水土流失、防护造林等山体修复范围。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和农村风貌。
9、近期重点项目计划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目标与任务,明确到2025年,需要实施的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环保、旅游、风貌整治、殡葬等重点建设项目及年度建设计划。
10、规划实施保障
组织机制。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规划实施,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政策支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牵头制定相关激励、资金筹措、帮扶政策,保障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的推进。
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和宣传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建立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
监督实施。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村庄规划要求:
1、基础分析
现状调查分析。立足本村庄的区位条件、自然资源环境禀赋、历史文化资源条件、人口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生产生活设施、公共交通条件等,对村庄现状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与掌握。
上位及相关规划分析。对上位规划进行分析解读分析,衔接落实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控制指标和有关指导管控要求。
2、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保护自然地理格局,确定村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3、国土空间布局
在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指引下,对村域内国土空间进行统筹安排,按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细化各类空间用途,编制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并制定管制规则。
4、耕地与生态红线保护
落实上位规划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划定成果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衔接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耕地保护一张图成果等,明确保护要求和管控措施。
5、住房布局
按照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控要求,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尊重村民意愿,合理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
6、产业发展
落实农村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及上位规划产业定位,梳理村庄现状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7、公共服务设施
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根据村庄发展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对有条件的连线连片村庄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8、基础设施
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根据村庄发展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优先解决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重点问题。对有条件的连线连片村庄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9、乡村风貌管控与引导
根据村庄的分类及定位,明确乡村的自然山水、建筑和公共空间风貌的管控要求和引导,规划充分尊重村庄现状环境与自然肌理。
10、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
生态保护修复。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和湿地保护的相关要求,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提高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土地综合整治。落实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整治区域、整治内容、空间布局等内容。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
11、历史文化保护与自然遗迹保护
遵循真实性与完整性的原则,将乡村振兴与历史文化保护、国土空间保护相结合,在保护整体空间风貌及特色的基础上,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村域内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古树、古庙、古遗址等能体现村落传统特色和典型特征的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它们与民居建筑群共同体现古村的历史风貌,都应该受到合理有效地保护。
12、防灾避险
根据村庄自然地理环境,综合考虑各类灾害及次生灾害(洪涝、干旱、地质灾害、火灾等)的影响,落实相应的专项规划要求。
13、近期建设方案
充分衔接发改、自然资源、生环、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等部门的专项规划,策划拟定近期(到 2025年)需统筹推进的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增减挂钩等项目,形成近期建设项目表,明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情况、项目规模、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等。
规划成果要求:
(一)镇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和规划说明等。规划成果应易于识别、传播、理解和管理,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成果两种。纸质文档采用A4 幅面竖开本装订,规划图件采用A3 幅面印制并折叠A4 幅面装订。
(二)村庄规划要求:
规划成果应易于识别、传播、理解和管理,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成果两种。若村庄合并编制,则分村出图件,合村出数据库。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1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7、《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 号);
8、《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9、《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10、《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修订版)》;
11、《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修订版)》;
12、《浏阳市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
13、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
14、其他相关规划、其他资料。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付款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初步方案通过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后付40%,提交成果后付3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浏阳市北盛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及拔茅村、马战村、泉水村、百塘村、亚洲湖村等村庄规划
浏阳市蕉溪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及金云村等村庄规划
洞阳镇南园村、北园村、西园村、东园村等村庄规划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7、《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 号);
8、《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9、《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10、《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修订版)》;
11、《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修订版)》;
12、《浏阳市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
13、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
14、其他相关规划、其他资料。
三、技术规格:
编制原则:
(一)镇(乡)国土空间规划: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完善配置。用途管制,严保耕地。全域统筹,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承接传导,科学规划。
(二)村庄规划:
保护优先,强化管控。因地制宜,彰显特色。节约集约,实用管用。以人为本,开门规划。
规划主要内容:
(一)镇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1、基础评估分析
对现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空间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乡镇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变化的趋势,研判风险和挑战。
2、发展定位目标
发展定位。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及县域村庄分类与布局成果,统筹考虑乡镇区位交通、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生态保护等因素,按照乡镇特色引导的类型,提出乡镇发展战略,明确发展定位。
规划指标。根据乡(镇)总体定位,综合考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整治的现状和任务,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经济社会、底线管控、生活品质、整治修复等方面的要求,提出近远期规划指标。
3、国土空间格局与规划管控
总体格局。以区域内地形地貌基本特征为基础,结合市、县“双评价”成果,落实三条控制线,合理构建生态廊道、交通网络、镇(乡)村结构,明晰开发保护区域、轴带以及重要节点,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落实三条控制线。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模拟划定工作,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应做到边界不交叉、空间不重叠、功能不冲突。
用途管制。细分生态、农业、城镇功能分区,明确不同类型空间差别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实现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4、自然资源保护规划
水资源保护。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优化河湖水系格局,统筹河湖岸线及周边土地保护利用,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河湖蓝线和湿地保护线,明确具体管控要求。
森林资源保护。优化林地资源布局,严格划定生态公益林、商品林、一般林地范围,明确保护措施。
耕地资源保护。根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保护范围,明确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管控要求,制定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的实施措施。
矿产资源保护。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和合法矿权分布,加强与市县矿产资源规划衔接,科学确定矿产资源合理利用方向和具体措施,统筹考虑矿业发展用地,推动清洁能源、绿色矿山建设等转型升级。
5、村镇体系与村庄引导
结合县域村庄分类与布局方案成果,落实村庄分类引导类型,构建镇村体系等级结构,明确应编制村庄规划的重点村庄布局,提出规划导向。
6、 专项支撑体系
产业发展布局。在梳理现状产业发展情况、调查人民发展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乡镇自身资源优势,结合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乡镇产业布局规划策略,鼓励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增强产业竞争优势。依托乡村地区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民俗文化等资源,合理规划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布局,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综合交通规划。落实上位规划中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重要交通廊道和设施布局控制要求,提出乡镇交通发展目标,完善乡镇道路网布局,明确主次干路等级、走向、宽度等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合理布局科教、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基础设施配套。落实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廊道和重大邻避设施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目标,预测城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通信需求总量,确定各类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和重大设施布局。
公共安全设施配套。合理规划防洪(排涝)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设施布局,明确地质、洪涝等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落实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点。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明确历史建筑、各级革命文物和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要求,制定特色风貌保护的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提出对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管控要求。
7、集中建设区规划
规划范围与规模。明确乡镇集中建设区规划范围与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范围应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范围。
用地结构与布局。综合考虑建设现状、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禀赋、类型特征,明确用地结构调整方向,合理确定主要用地类型的比例结构。统筹安排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绿地与广场、产业等各类用地布局。
道路交通系统。优化路网结构,形成乡镇与村组连通,等级结构合理、循环畅通衔接的道路网络。
8、国土综合整治
总体格局。从现状本底分析入手,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全镇域内构建土地整治及生态修复格局,明确规划期内各区的整治重点。
农用地整理。顺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统筹规划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
建设用地整理。按照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要求,统筹布局农房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各项建设用地。
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明确坑塘水面、沟渠、溪流、湿地等水域湿地修复范围,明确水土流失、防护造林等山体修复范围。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和农村风貌。
9、近期重点项目计划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目标与任务,明确到2025年,需要实施的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环保、旅游、风貌整治、殡葬等重点建设项目及年度建设计划。
10、规划实施保障
组织机制。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规划实施,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政策支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牵头制定相关激励、资金筹措、帮扶政策,保障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的推进。
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和宣传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建立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
监督实施。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村庄规划要求:
1、基础分析
现状调查分析。立足本村庄的区位条件、自然资源环境禀赋、历史文化资源条件、人口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生产生活设施、公共交通条件等,对村庄现状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与掌握。
上位及相关规划分析。对上位规划进行分析解读分析,衔接落实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控制指标和有关指导管控要求。
2、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保护自然地理格局,确定村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3、国土空间布局
在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指引下,对村域内国土空间进行统筹安排,按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细化各类空间用途,编制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并制定管制规则。
4、耕地与生态红线保护
落实上位规划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划定成果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衔接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耕地保护一张图成果等,明确保护要求和管控措施。
5、住房布局
按照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控要求,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尊重村民意愿,合理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
6、产业发展
落实农村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及上位规划产业定位,梳理村庄现状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7、公共服务设施
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根据村庄发展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对有条件的连线连片村庄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8、基础设施
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根据村庄发展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优先解决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重点问题。对有条件的连线连片村庄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9、乡村风貌管控与引导
根据村庄的分类及定位,明确乡村的自然山水、建筑和公共空间风貌的管控要求和引导,规划充分尊重村庄现状环境与自然肌理。
10、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
生态保护修复。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和湿地保护的相关要求,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提高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土地综合整治。落实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整治区域、整治内容、空间布局等内容。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
11、历史文化保护与自然遗迹保护
遵循真实性与完整性的原则,将乡村振兴与历史文化保护、国土空间保护相结合,在保护整体空间风貌及特色的基础上,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村域内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古树、古庙、古遗址等能体现村落传统特色和典型特征的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它们与民居建筑群共同体现古村的历史风貌,都应该受到合理有效地保护。
12、防灾避险
根据村庄自然地理环境,综合考虑各类灾害及次生灾害(洪涝、干旱、地质灾害、火灾等)的影响,落实相应的专项规划要求。
13、近期建设方案
充分衔接发改、自然资源、生环、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等部门的专项规划,策划拟定近期(到 2025年)需统筹推进的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增减挂钩等项目,形成近期建设项目表,明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情况、项目规模、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等。
规划成果要求:
(一)镇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和规划说明等。规划成果应易于识别、传播、理解和管理,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成果两种。纸质文档采用A4 幅面竖开本装订,规划图件采用A3 幅面印制并折叠A4 幅面装订。
(二)村庄规划要求:
规划成果应易于识别、传播、理解和管理,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成果两种。若村庄合并编制,则分村出图件,合村出数据库。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1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7、《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 号);
8、《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9、《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10、《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修订版)》;
11、《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修订版)》;
12、《浏阳市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
13、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
14、其他相关规划、其他资料。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付款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初步方案通过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后付40%,提交成果后付3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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