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济南市开源路(工业北路至涵源大街)道路建设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总承包(EPC)1标段
金额
645.8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济南市开源路(工业北路至涵源大街)道路建设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总承包(EPC)1标段
发布日期:2025-01-03
发布日期:2025-01-03
合同名称 | 济南市开源路(工业北路至涵源大街)道路建设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总承包(EPC)1标段 | 发包人 | 济南市交通工程建设保障中心 |
承包人 | 山东思迪普电气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60日历 |
合同价款 | 6458893.04元 | 合同规模 | 687m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开源路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12-31 |
质量标准 | 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临时过渡方案满足产权单位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12-31 |
违约责任 | (1) 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 承包人违反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 (4)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5) 承包人未经工程师批准,擅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现场; (6) 承包人未能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 (7)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 (8)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指示进行修复的; (9) 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0) 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详见合同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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