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2025年通信用房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8
金额
4028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02-04a-2024-d-a22235
预算金额4028万元
招标联系人薛工010-5950482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云涛187301175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2025年通信用房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2025年通信用房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9-02-04A-2024-D-A2223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2025年通信用房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1.1 招标内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2025年通信用房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北京电信通信用房的机电(油机、冷机、办公空调)安装施工、装修(土建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施工、通信网络综合布线施工、消防(消防电气、气体灭火、水喷淋)施工、安防(弱电、智能化)施工、自有园区内道路施工、配套工程施工、机房的结构加固等施工。
1.1.2 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1.1.3 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折后总施工费约为4,028万元,预估施工费用不含增值税。
1.1.4 实施地域:北京市。
1.1.5 ★工期要求:按具体订单下达的工期要求。
1.1.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1.7★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为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投标人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投标人提供的设备。
1.1.8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1.1.9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配合、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材料检验、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包规费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
1.3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1家单位,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施工费用折扣设置最高投标限价65%,施工费用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北京市有权部门发布的最新定额)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或企业定额等所有计费文件为计算基础,如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注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2.2 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对消防部分不实施分包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对消防部分实施分包的,须满足2.3分包要求;
6)投标人对结构加固部分不实施分包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对结构加固部分实施分包的,须满足2.3分包要求。
注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3 分包要求:
1)本项目消防部分可实施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实施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分包单位至少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承诺其分包单位同等适用和满足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安全审查及管理;
2)本项目结构加固部分可实施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实施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分包单位至少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承诺其分包单位同等适用和满足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安全审查及管理。
注1: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
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机电安装、机房装修)的业绩合同,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至少具备1份机电安装业绩和1份机房装修业绩。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证);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如仅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①须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
若1名项目负责人无法满足上述第①点要求,则可以提供2名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①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另外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2名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
注:若提供2名项目负责人,则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负责人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
3)专职安全员:须至少提供2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均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
4)施工队伍:须同时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对于组织架构要求的施工队伍数量至少2个,每个队伍至少包含专职安全员1名(即3)中人员)、专业施工队员6名(每名专业施工人员须具备下列至少一种特种作业证书,包括高处作业证、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有限空间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6名专业施工人员提供的所有特种作业证书必须涵盖住以上6种特种作业证书,允许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同一队伍中人员角色不能复用、且不同队伍人员不能复用。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1)-4)人员的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3:若投标人提供的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证书为北京市发证,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签发;若投标人提供的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证书为北京市以外机构发证,需为省级应急管理厅/局授权或当地官网公示的合法培训机构签发。
注4:项目团队成员在项目团队中只能担任一个角色,如出现一人担任多个角色的,则该成员不计入评审。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不得存在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6)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3年9月1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近两年(自2022年9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9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但仍需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登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均属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保函原件除外)。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以及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薛工       
电    话:010-595048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
邮    编:10006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22235
联 系 人:王云涛、刘泽伟、赵宏月、魏宝强、顿雪杰
电    话:18730117585(王)、19041879881(刘)
电子邮件:18730117585@163.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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