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清河采油厂原油罐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78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464
预算金额78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在静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博瑞155527307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2024 年清河采油厂原油罐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4046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清河采油厂原油罐车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 780 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清河采油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清河采油厂提供原油罐车(原油罐车、成品油罐车)运输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清河采油厂原油罐车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清河采油厂原油罐车运输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 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3 类);
(3)2021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危化品运输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
(4)投标人需至少配备 15 台罐体容积 15-25 立方的原油罐车(罐体接油口(罐顶后部接油)放油口(罐底尾部放油)满足实际生产需求),1 台罐体容积 10 立方及以上的成品油罐车,均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非自有车辆不参与 评审);车辆购置时间不超过 8 年,从业人员、运载工具以及承运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足额投保;车辆必须购买国家规定的交通保险,购买保额 100 万元以上的第三责任险。
(需至少提供 16 台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等复印件);
(5)驾驶员数量应当大于或等于提供自有车辆的数量;具有所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驾 龄(取证时间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出生日期(1965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驾驶员 数量≥提供车辆的数量(需提供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复印件),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6)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及以上(投标人系分支机构的,注册资本以其提供的总公司 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8)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 常名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 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查验通过后,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提交文件购买材料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确认参与投标后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文件:(1)获取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8 时 30 分—2024 年 4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2)获取地 点: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3)文件售价:每套人 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电子版资料。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 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须包含文件购买(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法人证书复印件;(3)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 类)。(4)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等。(5)驾驶员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6)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中文版)。(7)2022 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投标人系分支机构的,以其总公 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材料。(9)业绩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中的任意一种。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 户的银行开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信息应注 明:SL 项目编号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5.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党群工 作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地 址: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太平西路北清河采油厂
联 系 人:张在静
电 话:13706362480
电子邮件:qhcyczt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
联 系 人: 张博瑞
电 话: 15552730719
电子邮件: sljlh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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