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外币配钞机具购置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oc-00004-2023ykcn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招标联系人李金垒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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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外币配钞机具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BOC-00004-2023YKCN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外币配钞机具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外币配钞机具购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外币配钞机具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外币配钞机具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为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所投设备型号在中国银行一级分行有销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设备软件系统已经与中总行一级分行系统对接完成,并可根据 CIBS 系统数据,完成不同 外币的自动出钞功能。未来可拓展增加机械臂自动抓取模块及自动封包模块。(不满足此项 无投标资格)
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需详 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期)。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 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 不得有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8、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招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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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① 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28 号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 1704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28 号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 1704 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对“外币配钞机具购置项目”通过公开邀请不特定潜 在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 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一、项目情况
1、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2、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外币配钞机具购置项目 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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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外币配钞机具购置项目
采购内容(数量/规格型号/服务期限等):1、外币配钞模块(具备可拓展机械臂自动抓取 模块及自动封包模块功能,本次仅采购外币配钞模块;2、配套软件
实施地点:石家庄分行金库:
4、项目编号:BOC-00004-2023YKCN001
5、采购方式:通过公开邀请不特定潜在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2、供应商所投设备型号在中国银行一级分行有销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设备软件系统已经与中总行一级分行系统对接完成,并可根据 CIBS 系统数据,完成不同 外币的自动出钞功能。未来可拓展增加机械臂自动抓取模块及自动封包模块。(不满足此项 无投标资格)
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需详 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期)。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 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 不得有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8、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① 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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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供应商报名时间
公告和报名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09:00 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7:00。
四、供应商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实施案例、所投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所出具的授权函;
2、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被授权人联系方式)与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09:00 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上供应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lijinlei0501@163.com。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3 日 09:0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2、递交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28 号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 1704 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 址:石家庄市自强路 28 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李金垒
电 话:0311-6969629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 址:石家庄市自强路 28 号
联 系 人:李金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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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311-6969629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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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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