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19年芜湖县湾沚镇中山路1号(原环卫所办公楼)公开出租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翟承181553912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1
公告正文

2019年芜湖县湾沚镇中山路1号(原环卫所办公楼)公开出租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芜湖县

信息时间:2019-10-30

阅读次数:

字体:[ ]

致:竞租人

我单位拟对芜湖县湾沚镇中山路1号(原环卫所办公楼)进行询价出租,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单位竞租。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2019年芜湖县湾沚镇中山路1号(原环卫所办公楼)公开出租;

2.办公楼总面积:约366.02平米,分为四层。1层面积97.36平米,2层面积153.34平米,三层面积57.56平米,四层面积57.56平米。室内装潢为简装,无家具家电。

3.水电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中标方自理。

4.整体出租,租期一年,出租底价51212元/年,不得转租。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竞租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6.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三、报价

1.竞租人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规格及主要参数等。

2.竞租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竞租人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封皮明显处注明: 项目名称,.的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并说明“开标时启封”的字样。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3.竞租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竞租人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竞租人中标之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服务的或者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计入芜湖市失信企业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6.该项目设最低出租价51212元/年,报价低于最低出租价的属无效报价。

四、出售货物、时间及地点

1.服务内容:2019年芜湖县湾沚镇中山路1号(原环卫所办公楼)公开出租

2.付款时间:成交起10个工作日内

现场看样: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向的竞租人可自行前往。

五、中标原则

中标原则:价高者中标。

六、响应文件

1. 竞租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 竞租人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19年11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前递交到芜湖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会议室。

地址:芜湖县湾沚镇开园路1号

收件人:翟承 联系电话:18155391219

3.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4)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七、注意事项:

1、竞租人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标书。

2、竞租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租人的公平竞争,在评标期间,竞租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有违公正的活动,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中标方到实物现场对所购废旧物资进行分项分拣和检斤。

分拣时,严禁出现非同类收购物资混装。检斤时,必须遵守招标部门有关规定,不许弄虚作假。

八、成交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评标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

2.确定成交竞租人

在县城市管理局督查室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采购报告书。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九、签订合同

成交竞租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10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竞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竞租人递补为成交竞租人。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采购的权利。

十、其他

竞租人认为本采购文件对竞租人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翟承

联系电话:18155391219

芜湖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10月2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