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管理所所部安全设施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93.67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拟对“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管理所所部安全设施提升项目”进行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管理所所部安全设施提升项目。
2.项目内容:
改造三家店管理所、永引渠管理所、南环管理所、北环管理所、土城管理所、通惠管理所、西蓄工程管理所9个车行门和8个人行门,配置车辆识别、人脸识别、远程对讲等自动化系统,改造提升永引渠管理所、南环管理所18个点位视频监控,梳理整改南环管理所、北环管理所院内线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陆仟柒佰叁拾伍元壹角贰分(小写:93.673512万元)。
二、项目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近3年(2020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内至少完成1项智能识别门禁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类似信息化项目;
4.响应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审前3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三年响应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检索的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00分至 2023年10月19日17时00分。
方式:响应人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将上述内容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 hhcxxk@126.com ),并电话告知联系人(宋凯 010-88821827),联系人核对上述信息无误后,将比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响应人的邮箱。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人:宋凯 电话:010-88821827
比选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8号楼12-14层
邮政编码:100043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1416会议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管理所所部安全设施提升项目。
2.项目内容:
改造三家店管理所、永引渠管理所、南环管理所、北环管理所、土城管理所、通惠管理所、西蓄工程管理所9个车行门和8个人行门,配置车辆识别、人脸识别、远程对讲等自动化系统,改造提升永引渠管理所、南环管理所18个点位视频监控,梳理整改南环管理所、北环管理所院内线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陆仟柒佰叁拾伍元壹角贰分(小写:93.673512万元)。
二、项目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近3年(2020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内至少完成1项智能识别门禁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类似信息化项目;
4.响应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审前3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三年响应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检索的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00分至 2023年10月19日17时00分。
方式:响应人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将上述内容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 hhcxxk@126.com ),并电话告知联系人(宋凯 010-88821827),联系人核对上述信息无误后,将比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响应人的邮箱。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人:宋凯 电话:010-88821827
比选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8号楼12-14层
邮政编码:100043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1416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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