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淖尔壕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第二阶段项目
招标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全区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1-191号)要求,为了加快淖尔壕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向全国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淖尔壕煤矿智能化建设第二阶段项目招标。
一、项目概况:
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年,正常生产的井工矿井,各类手续齐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全区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1-191号)要求及内蒙古煤矿设计院编制的淖尔壕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本次淖尔煤矿智能化第二阶段建设要求公开招标共分为10个标段,按照不同标段分为不同时间段进行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名称: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公司淖尔壕煤矿智能化建设第二阶段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HM-ZNH-22-002
四、设备订货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为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公司淖尔壕煤矿智能化建设第二阶段设备采购招标;招标采购明细如下:
标段一:煤溜监测系统
标段二:通风监测系统
标段三:光纤测温系统
标段四:矿压监测系统
标段五:探放水系统
标段六:智能化掘锚机
标段七:矿用液压移动列车组
标段八:综采工作面电缆
标段九:综采顺槽胶带机带面
标段十:馈电及组合开关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一至标段九 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标段十 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后,出具转账证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3、投标方在设计和制造时所遵循的有关规程、规范及标准,以及该产品的技术优势;
4、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元器件功能的详细说明(包括生产厂商、型号、性能参数等)、外形尺寸、设备重量以及对外部安装条件的要求等,并提供成套设备安装图;若如所需应注明设备配套电机技术参数和产商产地。
5、设备报价中应单独列出电气元器件、配套电机的清单及价格;单独列出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的清单及价格。
6、进口设备和进口组装设备必须带有授权书;
7、投标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类似的相关业绩;
8、投标方所承诺的设备的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五、对投标方的要求
1、投标方应对其外购配套的设备及部件的合理性和先进性负责,所提供的产品不得有知识产权纠纷;
2、投标方应负责免费派专业人员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常直至移交后;
3、质保期内凡出现设备质量问题,投标方均应承诺免费维修或更换,并对其产品提供终身服务.
4、国内设备报到场价(至淖尔壕煤矿,包括装卸),报价须分别列出出厂价、内陆运输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和装卸费等;进口设备报到场价(至淖尔壕煤矿现场),报价须分别列出设备CIF价(海运至天津新港)、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通关费用、内陆运输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装卸费等,否则视为废标;
5、交货时间:标段一、标段十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标段六接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其余标段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5天。在上述交货的时间范围内,承包方提前10天用传真方式通知供货方具体的交货时间;
6、同一厂家设备只允许委托一个授权人参加,不得出现同一厂家设备两个授权人否则视为废标。
7、交货地点:淖尔壕煤矿。
8、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8.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8.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至少完成三个类似项目的业绩,(不少于三个独立项目,业绩尽量以鄂尔多斯地区及榆林地区为主并提供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
8.3、供应商主体资格证明:
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税务登记证
8.4、投标人代表资格证明
1)法定代表人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身份证;
4)设备代理商证书;
8.5、特许证明(如所供产品需要)
1)生产许可证;
2)煤安标准准许证;
3)防爆合格证;
4)强制性认可证书;
5)质量、环境、安全等认证证书;
6)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招标内容提供需由供应商提供的其它资质文件;
8.7、商品信誉证明:
1)上年度财务状况证明;
2)国家级、行业级获奖证书;
3)专利证书;
4)业绩证明;
六、技术资料及备品备件
1、交货时,中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每台设备各八套完整的设备随机资料(书面版)和一套电子版(CAD2004版本),引进设备的图纸及说明中应包含中英文对照说明,设备随机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 总装图、电气控制原理图和外购设备图纸;
(2) 设备性能资料、安装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
(3) 设备操作手册(中英文对照)、操作规程、维修手册、注意事项;
(4) 配件使用周期及寿命资料、易损件(自制件及外购件)图纸、明细清单及设备备件手册(中英文对照)、设备零件明细(中英文对照);
(5) 装箱清单、制造检验标准及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
2、设备备件手册说明必须列出所有设备拆解到最小零件的图示,同时标明零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采购号(如果存在);
3、设备操作手册必须列出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拆解等过程详细技术说明;所有配合尺寸安装间隙,必须清楚准确说明润滑部位、润滑周期、润滑油脂类型和技术要求等详细内容;重要部位紧固螺栓要求力矩必须注明;
4、设备零件明细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提供出所有零部件明细表,要求按照主机、大型部件、部件、零件的方式逐级按照零部件关系将所有部件拆解为不可再拆解的零件;
5、中标方须免费随机提供设备的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
6、所有文件资料均必须使用规范的简体中文。
七、验收及质量保证
1、设备应满足有关制造验收标准;
2、中标方要遵循质量保证体系要求,除配套外购件外不允许中标方再转包其他制造商;
3、中标方要在设备生产中间阶段邀请发包方去中标方对设备进行中检,设备出厂前30天中标方应向发包方提供验收标准和设备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并邀请发包方去对设备进行终检,终检合格后,设备方可出厂;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发包方主持开箱验收,中标方派人参加;
4、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18个月。
八、其它要求(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否则视为废标)
1、投标方应随标书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壹份(优质U盘或光盘);
2、投标方应随标书提供设备选型手册及设备安装总图(AUTOCAD2004格式)电子文档壹份(优质U盘或光盘);
3、请各厂商提供准确的设备安装总图,如实际到货的设备安装尺寸与提供图纸不符,我方将扣除该设备质保金的20%。
九、招标公告时间:2022年7月22日-7月31日8:30-11:30,14:30- 17:30(北京时间)。
十、资质审核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4日8:30-11:30,14:30- 17:30(北京时间)。
十一、答疑及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8月5日-8月8日8:30-11:30,14:30- 17:30(北京时间)。
所有投标单位必须组织技术人员到淖尔壕煤矿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
地址: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淖尔壕村(阿新线54KM处)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包含法人及授权人个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根据投标项目提供第五项资质要求中涉及的其它证明、近三年(2019年~2021年)类似工程销售业绩(不少于三个独立项目,业绩尽量以鄂尔多斯地区及榆林地区为主并提供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现场资质审查,资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标书。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7日-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标段开标时间于开标前1-2天通知投标单位。
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淖尔壕村(阿新线54KM处)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淖尔壕村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撖慧蓉18847719054(标书购置) 曹华15247348993(标书购置)
项目负责人: 赵 彪 15949499594
答疑联系人: 王思义 15044713641 王平 15604779798
重要声明:1、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要有总价和分项报价;
2、项目资质审核、答疑由项目组统一审核和技术答疑。
2022072208301008采购清单.xls2022072208301008采购清单.xls
2022072208293608特别声明.doc2022072208293608特别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