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轨道交通自助客服中心设备(既有线路)及车站电子发票系统采购项目
金额
1189.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18-11-30 15:00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自助客服中心设备(既有线路)及车站电子发票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G2018-6781]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11-30 15:00 至 2018-12-03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 优城(宁波)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1189.2029 | 1062 | 1270.59938 |
技术标得分 | 95.35 | 77.8 | 66.65 |
商务标得分 | 92.9 | 85.13 | 62.6 |
报价得分 | 97.68 | 95.69 | 90.67 |
综合得分 | 96.39 | 87.11 | 78.46 |
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
百望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
八维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静莎联系电话:13631303335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联系电话:020-83106760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18-11-30 15:00
附件: | 1.评标报告--去专家名 .doc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