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3133-1吉林油田分公司乾安采油厂报废100台单井罐转让项目
金额
8.9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4ln1003026
预算金额8.98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R2024LN1003026
项目名称 (2024)3133-1吉林油田分公司乾安采油厂报废100台单井罐转让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8.98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09-19
交易方式 拍卖
转让说明事项 1、拍卖会结束后受让方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质文件各两份,在5个工作日内到吉林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公司1号楼412室办理合同签订事宜,过期不来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拍卖成交结果,并通知吉化集团有限公司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合同。产权交易机构在出让方、受让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10%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支付成交价款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未能按出让方要求提货,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三个月内由出让方视履约情况无息退返。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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