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仙居至庆元公路庆元银屏山隧道工程隧道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居至庆元公路庆元银屏山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庆发改投201911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庆元县交通运输局以庆交复201935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隧道机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举水乡。项目近期与现状林道相接,远期与仙居至庆元公路庆元五大堡至龙溪段工程顺接,起点桩号K17+300,路线沿林道截弯取直布线,跨越杨楼溪后设银屏山隧道至举水乡,终点桩号K21+100,路线长约3.8千米。
全线共设桥梁117延米/3座,隧道2992延米/1座。
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10米;路面标准轴载为BZZ-100,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1级,其他技术指标按有关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JD标。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隧道的隧道监控设施(包括隧道监控系统(含传输网络)、火灾检测与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通风及照明检测控制系统、中央管理与控制系统、防雷及接地)、隧道供配电设施、隧道照明设施、隧道通风设施、消防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完成和其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试运行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于2021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登录系统下载。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可与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陈龙娇联系电话:0578-2172379)。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15435743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工作人员处(财务室409)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月日0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本项目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4 招标人定于 2021年月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8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松源街6号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邮 编:3238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叶文 联系人:杜益龙、陈龙娇
电 话:0578-6037077 电话:0578-2151491、2172379
公示发出时间:2021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