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ksglj-2024-(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卡依色尔·哈力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琦18690961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公告正文
2024年柯坪分局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AKSGLJ-2024-(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柯坪分局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阿克苏公路管理局柯坪分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4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6月03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3日,每 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双 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采用线上(邮箱)购买文件,购买时将购买文件所须提 交的资料(①文件购买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加 盖公章的扫描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全部扫描成一个PDF格式 文件发送至邮箱18690961177@163.com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2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82号七一酱园高层商住楼A座220 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2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82号七一酱园高层商住楼A座220 5室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克苏公路管理局柯坪分局综合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克苏公路管理局柯坪分局 地 址:阿恰勒镇乌喀路8号 联 系 人:卡依色尔·哈力克 电 话:135793926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82号七一酱园高层商住楼A座2205室 联 系 人: 王琦 电 话: 18690961177 电子邮件: bjztc02@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柯坪分局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4年柯坪分局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阿克苏公路管理 局柯坪分局以《柯公分管党纪<2024>6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阿克苏公路 管理局柯坪分局,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 24年项目费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G314线K1040+518-K1208+721路段、S308线K0+000-K26+156路段; (2)项目规模:
序号清单编号清单名称单位工程数 量备注
1402-7-10桥梁防腐(包括混凝土剥落处理)1m21650
2402-7-6表面封闭处治裂缝M2508
3402-3-1更换桥面铸铁泄水管26
4402-7-14铰缝处理M23.34
5402- 11-2预制钢模栏杆柱及栏杆扶手M36
6402-7-16处治桥梁剥落露筋M28
7402-6-15整体更换橡胶条伸缩缝M22
8402-7-11灌封修补剂处理裂缝(壁可法)1m353.2
9409-9桥梁告示牌(制作)2
10402-7-5环氧树脂砂浆修补M30.46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桥梁养护。 计划工期:2024年6月20日开工,2024年7月19日完工,总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 人资格,具备桥梁养护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 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3日,每日上午10时 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 外)。采用线上(邮箱)购买文件,购买时将购买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①文件购买 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经办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全部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18690961177 @163.com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6月13日12时00分(北京时 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启地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 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82号七一酱园高层商住楼A座2205室)。 5.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开启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克苏公路管理局柯坪分局综合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克苏公路管理局柯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坪分局 司 地 地址:阿恰勒镇乌喀路8号 电 话:13579392646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 82号七一酱园高层商住楼A座2205 室 电 话:18690961177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卡依色尔·哈力克 联系人:王琦 阿克苏公路管理 局柯坪分局 2024年5月 24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文件购买登记表 文件购买登记表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2024年柯坪分局桥梁预防性养护 工程重新招标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编号、等级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
开户行账号
联系人
手机
邮箱(qq)
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 格; 2.同时具备桥梁养护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补充规定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投标人2023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0;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补充规定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桥梁养护项目,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注:1.“近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工程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补充规定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 查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 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 情形。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对附录4以及“投标人须知”第1.4.4项不得存在 的不良状况和不良信用逐一作出响应,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补充规定提交相关资格审 查资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在岗要求
项目 经理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本单位 注册;不得使用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 人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 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后 能够从该项目 撤离)
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补充规定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招标公告附件三: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标方 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评 审 标 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 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 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 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 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资格评审 标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 号条款内 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 成(总 分100 分)评标价得分:100分
2.2.2评标基 准价计 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 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 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 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 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 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值范围:0.5、0.7、0.9、1.1、1.3、1. 5、1.7、1.9、2.1、2.3、2.5个百分点。 DDi( 1x ) n 式中:D—评标基准价 Di— 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不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 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包括未被开标现场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一 个最高值评标价和一个最低值评标价); x— 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的下浮百分点; n— 评标价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家数(不包括按投标人 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 算的投标人,不包括已被去掉的一个最高值评标价的投标 人和一个最低值评标价的投标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 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 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 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评标价 的偏差 率计算 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2.2.4评 标 价 (10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 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 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 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 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本项目E1=2;E2=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 第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如需要)。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 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3.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 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 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 额 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 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 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 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3.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 分的计算。 3.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釆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c.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b. c.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f.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6.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 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 .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评标结果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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