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08:48:56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根据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报废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一批资产的批复》(泸住建函[2023]230号),我中心拟对上述文件核准报废的非电器电子类资产(详见附件1)采取公开报价的方式进行处置,价高者得,请有意购买者按公告要求前来我中心现场查看报价购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价标的物
一批报废资产(定位导航仪1台、装订机1台,详见附件1《公开处置报废资产清单》)。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及报名提供资料
(一)报价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权利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自然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报名须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副本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申请人须到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邮件及口头等非正式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 12月8日上午9:30—10:30。
(三)报名地点: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南城街道新二村巷23号三楼会议室。联系人:韩女士,联系电话:0830-2392988)。
四、报价程序及要求
本次采用现场公开报价,以有效最高报价的申请人为本项目的中选人。本次标的物最低报价限价为人民币20元(大写:贰拾元整),申请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属无效报价。若最高有效报价有相同时,则最高有效报价相同的竞价人进行第二轮现场报价,第二轮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中选人(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本人的第一轮报价方为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直至选出有效最高报价人为止。
五、现场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8日10:30正式开始。
(二)报价地点: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南城街道新二村巷23号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
(一)报价人需在报价前自行踏勘标的。
(二)中选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现场缴纳中标费用后,现场自行提取中标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本公告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附件:1.公开处置报废资产清单
2.报价函
3.授权委托书
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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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置报废资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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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编号 |
资产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购入 |
账目原值 |
备注 |
1 |
000000044 |
定位导航仪 |
GPS |
台 |
1 |
2006-11-30 |
4,680.00 |
报废 |
2 |
000000178 |
装订机 |
168 |
台 |
1 |
2010-12-31 |
980.00 |
报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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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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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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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报价函
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根据贵方2023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我方已知悉有关要求和规定,并承诺遵守公告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经审慎考虑,我方愿出价人民币 元 (大写: 元)购买该批资产。
报价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泸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兹委托 为本单位代理人并以本单位名义参加贵方于2022年12月8日举办的资产处置会,该代理人在办理与该处置会有关事宜的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委托人均予承认。
授权委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23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