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生态修复方案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谈判公告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生态修复方案研究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生态修复方案研究,采购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生态修复方案研究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按照《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要求开展XX工程用海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为XX工程新增围填海及自然岸线占用提供切实可行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同时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以及项目实施期间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提供依据。
2.2采购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以《XX工程生态修复方案研究技术任务书》(编号:2243-J00RSK44,版次:A)为准):
1)根据对拟开展生态修复项目所在地的现场踏勘,结合海域使用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项目施工及运营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按照《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要求编制XX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结合现阶段一期工程用海的总体情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围填海及取排水构筑物占用海域空间资源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占用自然岸线的海岸线保护修复措施、施工及运营期造成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损失的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修复措施。
2)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要求编制项目用海生态建设方案专章,以满足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及主管部门审评要求。
报告具体内容应满足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中生态建设方案的审查要求,以及《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和地方规章制度的要求。
3)在本专题研究过程中,任务承担单位应随时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沟通。现阶段本项目海工工程方案为初步方案,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后续存在较大调整的可能性,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调整方案,对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相应修改和补充工作包含在本专题任务中,直至满足项目审评相关要求。
2.3 进度要求
1)合同生效后2周内:提交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并通过两纲评审;
2)2023年10月30日前: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编后的全部最终成果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供应商与签订合同主体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签字页及与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相关页)。
3.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3. 4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3. 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并在上述平台进行报名、报价活动。
4.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报名时扫描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1项即可)、保密承诺函。未上传上述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期: 2023年6月12日17:00时。
4.3报价均采用网上报价,必要时提供采购文件下载,以便供应商进行核对和报价。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期: 2023年6月16日14:00时。
4.4供应商需对报价信息对照我方需求计划认真核对,如存在差异应在报价文件中进行偏离说明。
4.5本次非采购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邮编:100840
联系人:成靖
联系电话:010-88023610-14
电子邮箱:chengjing@cnpe.cc
2023年6月9日
保密承诺函
致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拟参与 (项目名称)的报价活动。根据贵司的保密要求,我司特此承诺:
无论我司是否被选择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我司将对我司知晓的本项目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报价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自行在本项目报价以外的任何目的,保密期限至保密信息被贵司公开之日为止。如我司违反保密承诺,我司将承担因违反保密义务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生态修复方案研究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生态修复方案研究,采购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生态修复方案研究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按照《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要求开展XX工程用海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为XX工程新增围填海及自然岸线占用提供切实可行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同时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以及项目实施期间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提供依据。
2.2采购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以《XX工程生态修复方案研究技术任务书》(编号:2243-J00RSK44,版次:A)为准):
1)根据对拟开展生态修复项目所在地的现场踏勘,结合海域使用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项目施工及运营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按照《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要求编制XX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结合现阶段一期工程用海的总体情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围填海及取排水构筑物占用海域空间资源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占用自然岸线的海岸线保护修复措施、施工及运营期造成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损失的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修复措施。
2)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要求编制项目用海生态建设方案专章,以满足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及主管部门审评要求。
报告具体内容应满足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中生态建设方案的审查要求,以及《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和地方规章制度的要求。
3)在本专题研究过程中,任务承担单位应随时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沟通。现阶段本项目海工工程方案为初步方案,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后续存在较大调整的可能性,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调整方案,对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相应修改和补充工作包含在本专题任务中,直至满足项目审评相关要求。
2.3 进度要求
1)合同生效后2周内:提交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并通过两纲评审;
2)2023年10月30日前: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编后的全部最终成果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供应商与签订合同主体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签字页及与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相关页)。
3.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3. 4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3. 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并在上述平台进行报名、报价活动。
4.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报名时扫描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1项即可)、保密承诺函。未上传上述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期: 2023年6月12日17:00时。
4.3报价均采用网上报价,必要时提供采购文件下载,以便供应商进行核对和报价。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期: 2023年6月16日14:00时。
4.4供应商需对报价信息对照我方需求计划认真核对,如存在差异应在报价文件中进行偏离说明。
4.5本次非采购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邮编:100840
联系人:成靖
联系电话:010-88023610-14
电子邮箱:chengjing@cnpe.cc
2023年6月9日
保密承诺函
致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拟参与 (项目名称)的报价活动。根据贵司的保密要求,我司特此承诺:
无论我司是否被选择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我司将对我司知晓的本项目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报价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自行在本项目报价以外的任何目的,保密期限至保密信息被贵司公开之日为止。如我司违反保密承诺,我司将承担因违反保密义务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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