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29.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91-280628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先生0591-3887225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学楼及综合场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9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学楼及综合场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州仓山区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内

2.3计划总投资:6529.3万元

2.4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及综合场馆1栋,以及配套工程和设施。总建筑面积8695.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35.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760.86平方米。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2.6项目管理目标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如有)/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包括室内体育用房、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办公配套、厨房、餐厅、厕所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施工图设计BIM正向设计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后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 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其他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检测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白蚂蚁防治、土壤氡检测服务、室内空气检测、工程材料平行检验、防雷检测、多测合一(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箱测量)、施工图审查、节能评估报告等相关的工程咨询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工程类高级职称

(2)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9252100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1071700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须在7日内无条件补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25940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6层,邮编: 35001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8062879,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717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38872256、38872069,传真: /

联系人: 宋先生、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恒宇大厦8层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