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
室外工程施工室外道路给水给排水管道室外电气电缆敷设区内亮化系统充电桩园林招标代理服务设计施工咨询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资金月使用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纸质施工图场内交通超大件超重件场内道路交通设施施工噪音管理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处理周边村民纠纷办理环保城管环卫发电机组储水设施第三方检测视频监控石料就地取材支付变更台帐各类统计报表汇报材料项目后评价报告视察施工维护施工检测河道清理渣土清运道路维护赔偿安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工程照管半成品隐蔽工程检查监测门禁考勤管理特殊工艺施工基坑支护方案高大支模架外墙悬挑架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商品砼商品砂浆保温节能材料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预制构件试验设备建筑节能检验修建临时设施施工设备建筑材料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化学药品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工艺试验工程检测实体检测空气检测专项检测桩基钢材圆钢螺纹钢型钢扁钢角钢钢板砌块黄砂块石片石毛石卵石碎石塘渣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技术工普工地下管线保养临近建筑物市政管网土方泥浆工程验收工程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地表还原投料试车施工现场周边施工堆积物场地清理设备清理撤离清理完成施工现场垃圾场地复原监理勘察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机械器具工程保险屋面防水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设施设备安装装修工程建筑施工安装工程分包劳务零星建筑施工材料设备材料电线成品配电箱元器件元配件照明灯普通应急灯具桥架热镀锌钢管PVC管塑料管电工管浪涌保护器
金额
164.8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
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招标方式: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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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备案登记号:始丰招备[2022]号备案登记号:始丰招备[2022]号招标文件天台县建设工程
目录2022年8月项目联系人:余增辉联系电话:13626614306684306(政府网)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许能斌联系电话:13858643988743988(政府网)招标人: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9-1.1工程概况-9-1.总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4-
1.8计量单位-10-1.7语言文字-10-1.6保密-10-1.5费用承担-10-1.4投标人资格要求-9-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9-
2.1招标文件的组成-11-2.招标文件-11-1.12偏离-11-1.11分包-11-1.10投标预备会-11-1.9踏勘现场-10-
3.3投标有效期-12-3.2投标报价-12-3.1投标文件的组成-12-3.投标文件-12-2.3招标文件的修改-12-2.2招标文件的澄清-12-
4.2投标文件的递交-13-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4.投标-13-3.6投标文件的编制-13-3.5备选投标方案-13-3.4投标担保-12-
6.1评标原则-13-6.评标-13-5.2开标程序-13-5.1开标时间和地点-13-5.开标-1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7.3合同签订-14-7.2中标通知书-14-7.1中标候选人公示-14-7.合同授予-14-6.2评标-13-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5-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5-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5-9.纪律和监督-15-8.2不再招标-15-8.1重新招标-15-
1.评标方法-18-评标办法前附表-17-第三章评标办法-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9.5投诉-16-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5-
3.2详细评审-19-3.1初步评审-18-3.评标程序-18-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8-2.1初步评审标准-18-2.评审标准-18-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25-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3.4评标结果-19-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9-
五、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57-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56-三、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55-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54-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5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2-
详见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街道”—“始丰街道”(http://www.zjtt.gov.cn/col/col1229397624/index.html)第一章招标公告九、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1-八、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60-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9-六、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58-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1.1工程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许能斌电 话: 13858643988 743988(政府网)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远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台县人民西路333号五楼联系人: 余增辉电话: 13626614306 684306 |
1.1.4 | 工程名称 | 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 |
1.2.1 | 资金来源 | 政府补贴和自筹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外道路、给水(包含一体化无负压设备安装)、排水、室外电气(室外电气电缆敷设、区内亮化系统、充电桩等)、园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3.2 | 工期要求 | 90日历天内(含9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3.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由天台限额投标工具v1.0.1(2021-6-18)生成),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资格标二部分内容。一、商务标由天台限额投标工具v1.0.1(2021-6-18)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标由天台限额投标工具v1.0.1(2021-6-18)生成的资信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一);(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二);(3)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三);(4)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四);(5)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五);(6)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六);(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七);(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八);(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文件格式十);(10)证书材料: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②《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仅指浙江省外企业);③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予认可),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从业人员的电子证书。备注:(1)以上资格标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的资格标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档。(2)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者视为不全),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下阶段的商务标评审。 |
3.2.1 | 预算造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 预算造价:1648986元;最高投标限价:1451108元(预算造价×88%)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3.5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电子保函(保单);(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的,投标人必须选择:天公管办〔2020〕7号文件“关于启用天台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保单)系统的通知”推荐的《天台县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保函(保单)服务商推荐名录(第一批)》(详见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3.131.126.74/ttcms/zxdt/153611.htm)名录内且已在汇联易招平台上备案的服务商出具的保函(保单),否则保函(保单)无效。3、电子保函(保单)办理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时“汇联易招交易平台”显示是否有效为准。4、保函(保单)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5、保函(保单)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3.4.4”款中所列条款。 |
3.6.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公示结束后如无特殊情况,中标单位需另行提供与其在本项目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 年 9 月 8 日 9 时 30 分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人无需现场签到、递交资料,无需密封,电子投标文件直接上传交易平台; |
4.2.3 | 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 | 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汇联易招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hlyzztb.com);2)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入上传界面,首先选择项目主要负责人,之后点击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会提示上传成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安装包下载地址及具体操作步骤可在公告附件区下载。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 开标程序 | (1)开标顺序1、先开资格标,待资格标评审结果公布后,再开商务标;2、招标代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开标时间代理机构进入解密环节。点击一键解密、输入密码完成所有投标文件一键解密。开标现场直播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汇联易招开标系统的直播大厅自行进入。3、待资格标评审结束后,将显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4、商务标数据录入及评审,商务标评审过程中的D值,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产生。5、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资格进行详细评审。(2)若开标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网络或系统问题造成解密失败的,经监管人员认定后项目延期评审。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完成解密的,则直接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资格和商务评审。 |
7.2.1 | 履约担保 | 1、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2%;2、履约担保方式:采用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形式。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帐户。 |
7.3.4 | 中标无效情形 |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以下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1、恶意串通招投标的中标无效。详见《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2、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详见《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3、招、投标人事前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中标无效。详见《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中标无效的情形。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天台限额投标工具v1.0.1(2021-6-18)加密生成后,需要将后缀名为“.网络加密标书”的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天台限额投标工具v1.0.1(2021-6-18)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无效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投标工具开发商: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台州市市府大道245号都市绿园2单元901室)联系电话:18968509022,0576-88685159,0576-88685779 |
10.1.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须提前在汇联易招交易平台(网址: www.hlyzztb.com),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审核事宜。联系电话:0571-56961572 |
1.2.1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3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工程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3)其他要求:(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管理部门的网站或管理部门的文件中载明以建造师身份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如承接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的,该项目不作为在建。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该项目不作为在建。如发生以上a、b、c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标上传,招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4)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已注销的。(13)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5)投标文件中所有签字盖章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除外)。(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偏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分包
(5)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款规定)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1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投标担保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1)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或者对《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中的自查内容进行虚假瞒报的;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担保将全部不予退还:(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退还。
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5备选投标方案3.4.5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的。
4.1.1本项目无需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6.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投标文件的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通过天台限额投标工具v1.0.1(2021-6-18)打印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署或盖章。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2投标人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人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再上传修改后重新生成后缀名为“.网络加密标书”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1在本章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视为投标文件未上传。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1评标原则6.评标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7.1.2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书面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7.1.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对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核查意见。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2评标
(4)拒绝按本章第7.1.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7.1.4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7.1.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
7.3合同签订7.2.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7.2.1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7.1.4项和第7.2.1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须按本章第7.2.1项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7.2中标通知书(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
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7.3.3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7.3.2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形式。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帐户。
8.2不再招标(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其他串通投标行为。(3)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2)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装订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函中的文字表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2.1.4 | 串通投标评审标准 | 存在本章3.1.2和3.1.3情形之一的 | |
3.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和评分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办法见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3.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3.1.4商务标修正。(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审和评分。3.2详细评审
评标办法附件3.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3.1招标人按照“评标办法附件”规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3.3.5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4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的,其投标人的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10分钟内无法联系或电话通知要求澄清说明后10分钟内没有回复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
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标底价,即评标标底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一)评标标底价二、商务标评审(10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的企业资格、项目负责人资质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资格审查综合评估法(3)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四、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商务标得分。三、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偏离评标标底价的,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标底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2分,即商务标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2(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调整系数=(100–D)%,D值在0.00~0.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先从0~9中抽取十分位数字X,再从0~9中抽取百分位数字Y,则抽取的D值即为0.XY。
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注: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资格进行详细评审,如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标处理,空缺的名额由之后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行替补,然后再对其资格进行评审,如再不符合要求,再替补,以此类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2家投标人为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抽签规则为:1、确定签号:投标人对应签号按投标文件解密的先后顺序确定;2、抽签: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先抽到球号对应的投标人排名在前,依次类推)。(一)、投标报价低者;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团结村室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始丰街道团结村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
6.工程承包范围:5.工程内容:室外道路、给水(包含一体化无负压设备安装)、排水、室外电气(室外电气电缆敷设、区内亮化系统、充电桩等)、园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资金来源:政府补贴和自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1.工程名称: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2)不包括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室外道路、给水(包含一体化无负压设备安装)、排水、室外电气(室外电气电缆敷设、区内亮化系统、充电桩等)、园林等,为施工总承包;
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形象进度工期要求: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
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简易计税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
(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1)中标通知书;
工程质量创〔/〕。七、创优目标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人工资。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八、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创〔/〕。
本合同在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词语含义
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4份。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补充协议
地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天政办发[2015]38号《天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1.1.1合同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国家和地方没有相应标准、规范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的方案施工。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资金月使用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危大工程,下同)、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变更联系单编号等)。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前;1.6.1图纸的提供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发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文件接收地址、接收人(含联系电话)发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监理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承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具体工程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后,在合同中约定;非招标工程,视具体工程实际在合同中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通知各方。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由承包人自行考察了解现有场地及交通情况,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取费用。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异常(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工程量增加,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1)(2)(3)(4)条约定,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引起造价变化的子目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子目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合同价格。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
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有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②对分包施工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与否定权。③对工程图纸会审、协调会的组织、主持权。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权。⑤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更换的权利。⑥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14天前。
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包括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
(4)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3)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2)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a.凡与本工程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9)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等的配合(8)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相关主管部门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7)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移交的相关手续,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移交。承包人协助组织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费用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6)受发包人委托办理本工程的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等;处理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协调工作(含处理周边村民纠纷,办理环保、城管、环卫、市政、交通、交警、电信、电力、电视、供水、水利等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5)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电荒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和满足停水时必要的储水设施,该配备设施的费用及油电、网电的差价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a.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第三方检测、监控单位的工作,委派专人协调检测、监控的配合工作;(10)与第三方检测、监控单位的配合e.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砂、石料等就地取材的供货合同等资料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案。取材的料场和货源应保持相对固定,承包人及其供货人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送交相应有关资料。监理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料场,承包人必须接受。d.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人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台帐等,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c.本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汇报材料包括交(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报告,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b.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和视察等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并开展各项工作。
(12)凡标段内与现有相关道路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正常交通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通行安全,并在必要时会同有关方面疏导现有交通流。施工时涉及交警、路政、公路管理等相关部门时,承包人应主动办理好涉及的相关手续,做好交通影响评价,承包人应将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采取的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影响既有道路通行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同时,对于交叉施工引起的干扰费和降效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费用不在另行支付。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做到施工、通车两不误,承包人必须针对通车路段的特点,提出通车路段的施工维护方案,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并认真组织实施。(11)地方道路的维护和管理d.承包人应参与检测、监控资料的总结与分析工作。c.施工检测、监控过程中,应在监理人的统一调配下,承包人应尽可能地提供人员、材料、设备的便利,以便施工检测。监控工作顺利的进行;b.承包人应熟悉第三方检测、监控单位的检测、监控方案和流程,并制订配合工作等相应的方案;
(17)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施工原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完成,并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以及《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结束并在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时间内,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并移交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给发包人。(16)承包人应严格遵守路政、水利、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切实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如果由于承包人未执行有关规定而发生赔偿,一切损失及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承包人撤离时,发包人将根据路政、水利、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损失赔偿证明材料与承包人办理结算手续,否则由此而发生赔偿,将在承包人的保留金中扣除。(15)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所在标段遗留的问题,如(不限于):河道清理、渣土清运、道路维护或赔偿等,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果上述问题特别是与地方有关的遗留问题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的,发包人有权单独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承包人保留金中相应扣回,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承包人不应在现场或施工设施上展示或允许展示任何贸易和商业性广告。在工地现场张贴布告,应事先得到监理人的批准,当监理人指示撤除时,应立即执行。(14)未经发包人事先批准,承包人不得在任何报纸、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任何与本合同或与本工程有关的详细资料。(13)由于本工程在新建市政基础设施上进行二次施工,涉及的工程恢复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不在另行计取,工程恢复质量应不得低于原有工程的质量标准。同时,本项目相关清单综合单价里已综合考虑二次搬用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18)在工程施工期间,如遇上级政府或部门下发关于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等工程建设相关文件,承包人应按照文件执行,费用不予增加。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须达到24天。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须达到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5%(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金额的10%,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金额的5%,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如为现金,不计息退还。因工程延期竣工导致履约担保失效的,承包人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日15日历天前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否则发包人将从承包人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履约担保,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导致的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使用。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文件,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1);
重要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承包人还应保留验收部位、验收过程、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质量奖项的约定:。
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含扬尘防护、监测),门禁考勤管理,噪音、污水排放,视频监控等管理规定执行。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基坑支护方案、高大支模架方案、外墙悬挑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用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一并支付,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总额的()%,金额为()元(注: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预付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项目,预付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7.3.1开工准备7.3开工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500)元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为克服不利物质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不利物质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条处理。(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
承包人为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处理。(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1)8-10级(含10级)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费用(除税价款)在每期应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的税前工程造价中扣回。(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本工程中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
(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如商品砼、商品砂浆、保温节能材料等)。(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相关押金由承包人承担。(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注:应具体约定发包人提供材料数量、价格的计算方法)〔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费用(含税价款)在每期应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的税前工程造价中扣回。(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7)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或品牌参数)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优先使用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注:如有要封存样品,明确具体样品名称)。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2)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设备金额(含进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1)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材料金额(含进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2)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9.3.4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实施。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
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4)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3)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
(1)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如该综合单价异常,则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该分部分项清单超过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10.2变更的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另外工程变更审批权限和程序应遵照天政办发[2015]38号《天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否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时,应按其规定执行。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
(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综合单价时,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中未约定的,按施工期信息价(或签证价)确定。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专用条款10.4.1(3)(4)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b、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人确定。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
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和监理人应予以签收,并在14天内审批完毕。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专项施工方案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10.4.2变更估价程序(5)清单项目组合内容项目特征描述中,局部工程内容对应的工程数量变化,可仅调整计算变化部分的差价。(4)如按以上编制依据缺项的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并报发包人确定后执行。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0.7.4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通用合同条款。无承包价(暂定价)或工程变更新增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计算方法:本工程无创标化工地目标。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需总承包人配合的具体事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向承包人支付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税前金额(指不含销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分部分项及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中的〔具体调整的人工(包括机械费中机上人工)、材料特指钢材、水泥、商品砼、砖、砂、石〕市场价格波动调整价格,再按投标含量调整综合单价;其余材料及机械费(除机上人工)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人工(含机上人工)调整的差价部分不作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及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的取费基数,仅另计取税金。调整时间均为在合同工期范围内。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创优质工程增加费计算方法:本工程无创优质工程目标。
a.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超出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2-A1);(3)调整方法(2)市场价格约定:A2=桩基施工期、结构施工工期、装饰施工期(整体工程或大地下室工程按地下室、各单位工程进行划分,分别计算施工期市场价格)等施工期对应《台州造价》(天台)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市政工程如有多个分项工程可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值。(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A1=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时所采用《台州造价》(2021年11月天台县)的人工、材料价格。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以后变化由发包人承担,但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的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下降的由发包人受益。上述主要材料中,钢材是指圆钢和螺纹钢、型钢、扁钢、角钢、钢板,砖是指砖和砌块,砂是指黄砂,石是指块石、片石、毛石、卵石、碎石和塘渣。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c.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不作调整。b.当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低于的金额调减,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1-A2);
(1)综合单价;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不作调整: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确定。12.1合同价格形式
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费用;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5)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4)计日工单价:技术工(260)元/工日、普工(180)元/工日,工日数经发包人签证;该项费用仅另计算税金;(3)规费费率、税金税率;(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费项及费率;
h、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并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处理好工程所在地周边居民和其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的关系。g.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处理好同工程所在地周边居民关系,由此发生的监测、协调、赔偿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如果出现扯皮现象,发包人有权视情况从工程款中代扣相应费用。f.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电荒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和满足停水时必要的储水设施,该配备设施的费用及油电、网电的差价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e.商品砼、土方运输运距按投标承诺包干,不管运距是否有变化,都不予调整。d.泥浆运输单价包死,不管运距是否有变化,都不予调整。c.土方、泥浆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0.4.1条执行;(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调整。(1)工程量按照专用条款12.3.1条规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相关机构审核。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i、本工程量清单子目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项目特征内容等进行综合报价,对清单中描述不够详尽、不完整之处,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施工规范及施工图纸结合现行的定额、计价规范等在相应子目中综合考虑,结算时,除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可以调整外不作调整。
(6)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注:主要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c、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费率内容,调整措施费用计算基数。b、计量单位采用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重新组价。a、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按专用条款第10.4.1条计算综合单价。(5)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及清单工程量增减等,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则调整措施项目费用:(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条约定调整。
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不抵扣每期应付进度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金额元,其中包含专用条款6.1.6条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收取预付款之前应开具符合税务发票。12.2.1预付款的支付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4)确认的当期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施工完成,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85%。工程经结算审核通过后付至结算价的98.5%,其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价款。人工、材料市场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在完成专用条款第11.1条约定的调整节点后,计入该节点所在当期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等办理完毕的,计入当期工程进度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发包人将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14%(不含预付款)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承包人应确保专款专用。其余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12.5支付帐户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仅为本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
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如承包人因经营需要将工程款支付至其他指定帐户时,应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并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勘察人等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竣工验收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2)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1)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工程经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合同工期计算终止日。13.2.3竣工日期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6.2地表还原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
(4)其它要求:。(3)承包人造成的施工现场周边施工堆积物及场地清理。(2)施工后废弃材料、设备清理撤离;(1)清理完成施工现场垃圾,临建的拆除与场地复原;本工程场地恢复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签证,相关施工记录,工程款收款证明、逾期付款利息计算书等相关资料。工程验收后,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最终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工程结算结果。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可在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交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期限: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
(4)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按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或相关部门审核,其中结算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并可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中介审核机构。(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结算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处理。(2)发包人在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14天内,按专用条款15.3条办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留置手续后完成对承包人的付款。逾期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由发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6个月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竣工结算证书。14.2竣工结算审核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留置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1.5%的工程结算价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
15.4保修(4)其它:(3)市政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2)建筑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满2年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2方式退回:
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合同价款的利息;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属于专用合同条款7.3.2条约定情形的,按该条款约定处理;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支付承包人该项工作合理利润,按取消工作签约合同价()%计算;
(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施工力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及创优、创标化工程目标。(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5)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工期顺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及创优、创标化工程目标,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级(不含10级)以上台风、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
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按通用条款。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按通用条款;另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为避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更大的损失,承包人采取合理的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不可抗力事件时一并提交所采取的合理措施内容。
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
协议书附件:附件: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村民委员会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附件3: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
工程项目名称: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第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施工单位(乙方):建设单位(甲方):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村民委员会工程项目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1.2建设规模:本工程的主要内容为:室外道路、给水(包含一体化无负压设备安装)、排水、室外电气(室外电气电缆敷设、区内亮化系统、充电桩等)、园林等。具体详见预算审核书。1.1招标工程: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1.工程概况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2.技术规范及标准1.4建设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1.3招标控制价:1648986元。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详见附件(仅供投标人参考)。
《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2008《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2008《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GBJ107-2003、J257-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2.2以上技术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承包人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3.2材料的质量保证(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1)本章节附件为“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表中所列的备选品牌之一进行报价。3.1材料选择3.材料质量要求
4.工程管理的要求(2)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发包人保留变更和指定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应先送样品,样品经设计方、监理方、发包人确认与招标要求一致后封存,批量供应时应与样品一致,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3供应要求(3)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
注:1、所有材料设备经发包人和监理认可后才能进场施工。附件: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5.其他4.2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4.1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选品牌或厂家 | 备注 |
1 | 钢 材 | 江苏沙钢、中天、江苏永钢、亚新、申特、华宏中新 | 或相当于 |
2 | 水 泥 | 三狮、海螺、尖峰、八方 | 或相当于 |
3 | 给、排水管 | 浙江中财、伟星、公元、波达 | 或相当于 |
4 | 电线、电缆 | 乐群、沪安、群星 | 或相当于 |
5 | 成品配电箱(元器件) | 宁波锦达、宁波恒升、江苏国控(元配件:上海新驰、德力西、正泰、江苏常熟) | 或相当于 |
6 | 照明灯具 | 阳光、佛山、欧普、富士 | 或相当于 |
7 | 普通应急灯具 | 三雄极光、浙江永耀、台谊 | 或相当于 |
8 | 桥架 | 浙江桥架母线厂、台州桥母、台州胜宇 | 或相当于 |
9 | 热镀锌钢管 | 浙江金洲、河北沧州、天津利达、河北华岐 | 或相当于 |
10 | PVC管 | 浙江中财、公元、波达、伟星 | 或相当于 |
11 | 塑料管(PP-R)、电工管 | 浙江中财、伟星、公元、波达 | 或相当于 |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浪涌保护器必须有当地气象部门备案认可。4、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更换、补充有关设备、材料品牌,承包人不得异议。3、由承包人提供样品,发包人选择确定的材料。材料的规格、颜色、品牌等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未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擅自施工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若某设备材料的品牌与厂家存在同名时,以品牌为先。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五、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三、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九、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八、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资质等级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B类证书号 | 身份证 | |||||||
简历 | ||||||||
简历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设备能力 | 进场时间 | 备注 |
三、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序号自查内容招标文件条款号投标要求自查情况1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1.4.1(1)是2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1)否3是否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4.2(2)否4是否为本工程的监理人1.4.2(3)否5是否为本工程的代建人1.4.2(4)否6是否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1.4.2(5)否7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2(6)否8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1.4.2(7)否9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1.4.2(8)否10是否被责令停业1.4.2(9)否11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4.2(10)否12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1.4.2(11)否13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4.2(12)否14是否存在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1.4.2(13)否15是否存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已注销(仅指浙江省外企业)1.4.2(14)否序号自查内容招标文件条款号投标要求自查情况1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1.4.1(1)是2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1)否3是否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4.2(2)否4是否为本工程的监理人1.4.2(3)否5是否为本工程的代建人1.4.2(4)否6是否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1.4.2(5)否7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2(6)否8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1.4.2(7)否9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1.4.2(8)否10是否被责令停业1.4.2(9)否11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4.2(10)否12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1.4.2(11)否13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4.2(12)否14是否存在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1.4.2(13)否15是否存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已注销(仅指浙江省外企业)1.4.2(14)否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
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年月日投标人(盖章):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1 |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是否符合 | 1.4.1(2) | 是 | |
2 |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四种之一情形的:(1)无在建;(2)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原件);(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原件和竣工(交工)报告原件)。属上述(2)、(3)、(4)情形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 | 1.4.1(3) | 应是(1)、(2)、(3)、(4)之一情形。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形 | 属 情形 |
3 |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情形(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 1.4.1(3)2) | 否 | |
4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2(10) | 否 | |
5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 1.4.2(12) | 否 | |
6 | 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1.4.2(13) | 是 |
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五、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六、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A类人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的投标;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七、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的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参考样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章):
我方深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内容,以上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愿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投标担保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满足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的要求,我司在此郑重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姓名),受(投标单位)委派,拟在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综合楼室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致:天台县始丰街道团结村村民委员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八、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九、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项目名称),签发该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身份证号码: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地址: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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