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迁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先生180617530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迁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迁建项目经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高新管审〔2023〕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代建实施单位为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高新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由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实施区域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迁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
项目实施区域:金新街道金欣路东侧、康富路南侧地块
采购人名称: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3.5万元,最高限价3.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采购内容:
1、协调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各种水文计算分析,使项目符合防洪要求;
2、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通过论证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3、配合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工作;
3、项目实施周期:30日历天。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0)为本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五、招标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发布。公告期限为: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月3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址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日9时30分;投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五楼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希望路东侧敬贤路北侧、古沙小学北侧)】。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八、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九、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大厦13层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3813757747
招标代理: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世纪大道198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806175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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